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0年度盈餘分派案 2012/04/25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2元,總計新台幣160,467,05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派發員工現金紅利39,076,982元,董監事酬勞1,953,849元。 (2)前述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辦理發放。 上一則: 證交所審議通過達興材料上市案 下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辦理股票上市前公開承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