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0年度盈餘分派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一)盈餘分配發放股東現金股利:160,583,29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元) (二)資本公積分配發放股東現金股利:40,145,82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1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0,900,000元 (二)配發董監酬勞4,000,000元 (三)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若於除息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有所變動時,亦授權董事會按除息基準日 實際流通在外總股數,調整每股配發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