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重整計畫經法院裁定准予重行審查 2012/03/02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1/03/022.發生緣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七日以九十七年度整字第五、六號裁定認可之本公司重整計畫。因應重整之需求,本公司提出重整計畫重行審查聲請,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准由本公司關係人會議重行審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重整計畫經法院裁定准予延展 下一則: 中南區服務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