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重整計畫經法院裁定准予延展 2011/12/30 1.事實發生日:100/12/29 2.發生緣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七日以九十七年度整字 第五、六號裁定認可之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畫,關於第四章重整期間事業更生計畫及第五章資金募集計畫之執行期限,准予延展至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事宜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重整計畫經法院裁定准予重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