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資金貸與催收情形 2012/01/03 1.事實發生日:101/01/02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因遭銀行行使擔保權於法拍分配款代償所新增資金貸與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及越南中興紡織責任有限公司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12.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6460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依100.05.13公告之重大訊息及送監察人之改善計畫執行,並由本公司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及按季公告執行情形。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資金貸與催收情形 下一則: 本公司資金貸與催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