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公告公告內容:一、依據(一)本公司100年10月21日董事會決議。(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1763號函核准之程序。二、公告事項(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係採無實體方式辦理,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18,4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84,500,000元。換發無實體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換發比例為1:1。(二)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100年11月18日(三)本次股票無實體轉換基準日訂為民國100年11月14日,最後過戶日為民國 100年11月09日,停止過戶期間為民國100年11月10日起至11月14日止。(四)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配合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處理。(五)本次實體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之權利義務均相同。三、辦理實體股票繳回機構:無四、其他應公告事項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章辦理。五、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