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暨受理1%以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暨受理1%以上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之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0/11/14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0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暨受理1%以上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之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1/14(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03/16(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187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一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二)選舉事項增選三席董事(包含一席董事、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監察人案。(三)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2/1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3/16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一)提名受理期間:101年1月31日起至101年2月9日下午五時止。(二)提名受理處所: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187號8樓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鄭慧禎收,聯絡電話:(02)8797-7811分機8821。(三)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四)有下列情事之ㄧ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1.未檢附前述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2.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3.提名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1%;4.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者。(五)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101年2月9日下午五時前,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名手續,將提名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名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