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1/11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12/30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48巷18號6樓(本大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2)本公司背書保證情形報告。(3)本公司「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二)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5)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6)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7)增選獨立董事兩席及具獨立職能監察人一席案。(8)討論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2/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2/30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之一條規定,本公司自100年11月11日起至11月22日下午五時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以書面提名獨立董事侯選人名單,並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請於民國100年11月22日下午五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為映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48巷18號4樓之5),電話:(02)8791-4020,逾期恕不受理。(二)、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100年12月1日起至100年12月30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7-8266)辦理過戶手續。(三)、開會通知書與委託書將於會前十五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四)、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