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董事會決議撤銷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2011/09/15 1.事實發生日:100/09/15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原於一○○年六月廿七日經第七屆第十七次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承認在案。為因應未來公司之成長及發展所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正九十九年度盈餘擬全數保留不予分配,並配合修正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表,另行提請股東會承認。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一人股東,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之。 上一則: 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配息基準日暨現金股利發放日公告。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