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辦理100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1.事實發生日:100/09/15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100年9月15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通過在案,茲將相關發行條件說明如下:(1).發行總金額:為新台幣147,590,000元。(2).發行股數:為14,75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3).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4).繳款期間:一○○年十一月廿二日至一○○年十一月廿四日,並全權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需要延長繳款期限。(5).私募資金來源:由本公司之董事(即惟一法人股東) 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全數認足。(6).將於股款募集完成日起15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強化公司營運競爭力、償還部份借款同時減低融資成本,以利持續發展數位服務。(8).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之權利義務相同,惟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限制。又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視適當時機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經主管機關核准後進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一人股東,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