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100/08/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宋宗龍副總經理、宋宗憲協理、陳品憲協理、沈豪協理、許菁容處長、陳建志副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於本企業集團內兼任其他營利事業經理人或於本企業集團內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明細如下:宋宗龍副總經理: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宋宗憲協理: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理陳品憲協理: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理沈豪協理: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理許菁容處長: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處長陳建志副理: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稽核主管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