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本公司3/28及4/12發佈資金貸與子公司之公告內容
1.事實發生日:100/03/282.公司名稱:鋐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董事會通過為HUNG TA (HT) ENTERPRISE (B.V.I.) CO.,LTD.背書保證美金50萬元整,並將HUNG TA (HT) ENTERPRISE (B.V.I.) CO.,LTD.所借資金貸與福建長泰福華電子有限公司,因申報疏誤致公告內容有誤。6.因應措施:1.重新依照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及第25條之規定公告上述情事。2.更新100年4月至7月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餘額。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