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許可董事之競業情形
1.股東會決議日:100/08/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林士堯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8/12~102/06/2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恆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華樂光電(福州)有限公司 監察人恆顥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長、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華樂光電(福州)有限公司 福州馬尾科技園區興業路1號恆顥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中國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浩騰路520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華樂光電(福州)有限公司:生產、加工液晶顯示用光學玻璃等光電子元器件及原板玻璃批發。恆顥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研發、設計、生產觸控顯示器、觸控螢幕、觸控顯示器材料、新型電壓敏等敏感元器件。銷售自產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