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期中減資彌補虧損
1.事實發生日:100/08/122.發生緣由:(1)本公司截至100年5月31日止待彌補虧損計新台幣334,800,070元。(2)本公司截至100年5月31日止,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68,994,67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普通股計36,899,467股,為彌補累積虧損以改善財務結構,擬依公司法第168條之一及相關規定辦理減資新台幣334,800,070元,並銷除已發行股份33,480,007股,減資比例約為90.7330%。(3)本公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4,194,6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普通股3,419,460股,減資後換發股份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4)擬提請股東會決議並授權董事會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授權董事長訂減資基準日,並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有關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法令變動需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