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調整本公司與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之換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調整本公司與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之換股比例1.事實發生日:100/07/292.原公告申報日期:100/07/07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原公告之換股比例為雙方公司100/7/7董事會決議通過按本公司普通股1股換取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普通股1股股票(以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分配99年度盈餘之除權除息基準日後之實收普通股股本總數為計算基礎)。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依本公司與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0/07/07簽署之合併契約第四條之規定,經由立約雙方董事會共同協議調整後,調整後之換股比例暫定為1股之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換發1.25股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以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分配99年度盈餘之除權除息基準日後之實收普通股股本總數為計算基礎)。(1)本公司與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0/07/07簽署合併契約時,雙方同意合併換股比例為1:1,惟合併契約亦已載明,該換股比例得因第四條之規定予以協商調整並由雙方董事會通過。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雙方董事會共同協議依合併契約第四條規定,將換股比例調整暫定為1:1.25。(2)依調整後換股比例及合併契約之約定,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以100年分配99年度盈餘之除權除息基準日後之實收普通股股本總數為計算基礎,暫定一次發行79,650,000股普通股予本公司股東,惟實際換股比例及發行新股股數,將依合併基準日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之。(3)本次換股比例之調整係依合併契約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中有關合併得變更換股比例之條件並提請雙方公司100/7/29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未有任意變更之情形。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