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相
公告序號:1主旨:輝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相關事項公告公告內容:中華民國一○○年七月二十五日(一○○)輝字第100006號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26,829,52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682,95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7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3703號函核准在案。另以99年度盈餘11,498,354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17924753元。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輝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各種電解電容器之加工製造及其材料買賣業務。2.不中斷電源供應器之加工製造及其材料買賣業務。3.交換式電源供應器之加工製造及其材料買賣業務。4.穩壓器、變頻器之加工製造及其材料買賣業務。5.各種電子電機零件買賣業務。6.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業務。(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數及金額:本公司原定資本總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整,分為100,000,000股,均為普通股,每股新臺幣10元整,實收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641,479,090元整,已發行股數為64,147,90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大寮區後庄里民貴街60巷5號3樓。(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74年3月12日,第二十三次修訂於民國100年6月24日。(七)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至九人、監察人二至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發行新股總額:盈餘轉增資新臺幣26,829,52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發行新股2,682,952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41.824465股。2.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依面額發現金分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或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申報,放棄拼湊或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九)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1,498,354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股分配新台幣0.17924753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支票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自應發股利中扣除。現金股利擬於100年8月30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68,308,610元,分為66,830,86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一)增資計劃用途:因應業務拓展之需求。(十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三)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託部。(十四)茲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於100年8月15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8月11日至100年8月15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8月10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 (郵寄過戶者以100年8月10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