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參拾億元聯合授信合約
1.事實發生日:100/07/2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第一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玉山商業銀行等共七家聯貸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五年期新台幣參拾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購置機器設備資金,以維持並擴大藍寶石基板佔有率,及充實營運週轉金。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為降低晶棒成本並擴大藍寶石基板佔有率,規劃此資本支出貸款案。9.其他應敘明事項:於100/07/21簽訂,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