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0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0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100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6,265,562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17日 金管證發字第1000027987號函核准發行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 下: 一、公司名稱: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二) F401010國際貿易業 (三) 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前各項產品之技術、管理諮詢顧問業務) (四)研究、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1. 鉭酸鋰晶圓 (Lithium Tantalite Wafer) 2. 鈮酸鋰晶圓 (Lithium Niobate Wafer) 3. 藍寶石晶圓 (Sapphire Tantalite Wafer) (五)兼營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章程額定資本總額為1,500,000,000元,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50,000,000股,分次發行;已發行資本總額為 650,622,500元整,分為65,062,2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另140,000,000元,分為14,000,000股,供本公司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之可認購股份數額用,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園區二路9-1號 五、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八名(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為三年。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9年6月27日;第十次修正於 民國100年5月31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16,265,562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162,655,620元,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 1. 99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162,655,62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6,265,562 股,依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每仟 股無償配發25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 面額折發現金;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折發現 金至元為止,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而員工紅 利43,749,836元以現金發放,授權董事長決定分配方式發放予員工。 2. 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章程額定資本總額為1,500,000,000元,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50,000,000股,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後發行資本 總額為813,278,120元,分為81,327,8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 記名式普通股,另140,000,000元,分為14,000,000股,供本公司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之可認購股份數額用,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 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 無實體股票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 東。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0年8月31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及配息基準日,依 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8月27日至100年8月31日為停止過戶期 間,欲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8月26日下午5時前親駕或郵寄(外埠郵 寄者以郵戳為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 續,股票存放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之集保帳戶者,將依該公司 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股票過戶,俾可享受配股及配息之權利。肆、本次另分配現金股利32,531,125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 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現金股利500元,預計於100年9月22日以匯 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辦理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 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股東如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行帳號登記 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各項有關匯款及退匯之費用。伍、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