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函示,核派蕭家旗先生代表該部擔任本公司監察人。 2011/07/01 1.事實發生日:100/07/012.發生緣由:依財政部100年7月1日台財庫字第10003512530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擬提報本公司近期董事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財政部上開號函發布本條訊息。 上一則: 財政部函示,該部派任本公司股權代表監察人黃永傳先生於本 (100)年6月16日予以解任。 下一則: 臺灣金控代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公司公告: 臺銀人壽董事潘隆政先生,自100年7月11日辭任 董事乙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