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函示,該部派任本公司股權代表監察人黃永傳先生於本(100) 2011/06/22 財政部函示,該部派任本公司股權代表監察人黃永傳先生於本(100)年6月16日予以解任。1.事實發生日:100/06/162.發生緣由:依財政部100年6月22日台財庫字第10003511960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擬提報本公司近期董事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年6月22日接獲財政部函辦理。 上一則: 財政部函示,核派姚文成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下一則: 財政部函示,該部派任本公司股權代表監察人黃永傳先生於本 (100)年6月16日予以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