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一百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麗芬董事:許明哲董事:左元淮董事:王陳碧霞獨立董事:吳中仁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陳麗芬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陳麗芬 直得機械(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虹橋路1186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直得機械(昆山)有限公司生產加工、銷售高精密線性運動零組件及售後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