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860,000股普通股註銷之減資基準日為100年6月1 2011/05/26 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860,000股普通股註銷之減資基準日為100年6月1日.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252.減資緣由:依證交法第28條之2規定辦理3.減資金額:新台幣8,600,000元4.消除股份:860,000股5.減資比率:2.2567%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72,489,02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上一則: 更正公告本公司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基準日為100年06月01日 下一則: 公告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