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112.減資基準日:100/05/11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另公告之4.換發股票基準日:NA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NA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0年4月2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301,904,73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0,190,473股。(2)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新台幣670,899,400元,分為67,089,9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因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為健全資本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減資新台幣301,904,73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0,190,473股,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銷除450股,減資比率為45%,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數按減資後之股權面額以現金退還,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3)擬訂本次減資之基準日為民國100年5月5日,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有變動,則授權董事長決定之。(4)上述董事會決議日期為董事長決定之減資基準日,實際董事會決議日期為100年4月25日,因作業需要變動,董事長決定本次減資基準日調整為10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