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0年度簡字第179號判決, 不擬提
本公司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0年度簡字第179號判決, 不擬提出上訴.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簡字第179號2.事實發生日: 11/05/1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因勞保事件, 不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11月11日勞訴字第0990017368號訴願決定, 提起行政訴訟, 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駁回本公司之訴。本公司不擬提出上訴。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重整中,該判決無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