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資金貸與催收情形
1.事實發生日:100/05/04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應收集福製衣廠(股)公司相關債權及對香港朝音昌投資貿易有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香港朝音昌貿易有限公司餘額自96年底878,712仟元迄今已下降至273,008仟元、集福製衣廠(股)公司餘額自96年底237,987仟元迄今已下降至169,354仟元、極興染織廠(股)公司餘額自96年底389,000仟元迄今已下降至269,00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