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0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0/04/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李英珍董事:莊永順董事:陳文源董事:金仲仁董事:初家祥獨立董事:張鴻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如有公司法第209條競業禁止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於本公司100年度股東常會,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莊永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奇燁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人代表)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人代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奇燁電子(東莞)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石排鎮向西工業區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丹陽市開發區大泊鎮前進村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奇燁電子(東莞)有限公司:整合器、充電器、小型變壓器、電源線等電子產品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整合器、充電器、小型變壓器、電源線等電子產品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