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晶達光電公司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2.報導日期:101/04/303.報導內容:第一季是業績谷底,第二季開始回升,全年毛利率可望維持在30%以上,今年的業 績成長幅度,可望與工業電腦2012年平均成長幅度相當。 晶達第一季毛利率大致維持33%上下,推估晶達第一季獲利可能將較上一季減少10%至 15%,降到1,300至1,400萬元,單季EPS估近0.4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針對上述媒體報導之情事,純屬媒體臆測推估,本公司特此說明。 相關財務訊息可以進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檢視相關資訊。 (2)本公司皆依法規發佈重大訊息,請各投資人審慎參考。 6.因應措施:本公司特於101/4/30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說明,以確保投資人 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TL 63 4995 晶達光電 101/04/30 更正公告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公告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34,400,000元發行普通股3,44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2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180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A.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B.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國際貿易業D.電器製造業E.事務機器製造業F.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G.光學儀器製造業H.電腦設備I.電器批發業安裝業J.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K.電信器材批發業L.資訊軟體批發業M.電器零售業N.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O.電信器材零售業P.資訊軟體零售業Q.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R.資訊軟體服務業S.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T.產品設計業U.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700,000,000元,分為7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03,683,000元,分為30,368,3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7號8樓。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均得連選連任。七、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440,000股,除保留15%計516,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2,924,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排除公司法第二六七條第三項原股東優先認購之規定,全數提撥供上櫃前公開承銷,其中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8,083,000元,分為33,808,3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畫概要: 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十一、股款代收機構:1.員工認股: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店分行。2.詢價圈購: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期間:1.詢價圈購期間:101/4/25~101/4/30。2.公開申購期間:101/4/26~101/4/30。十三、現金增資繳款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日:101/5/2~101/5/3。2.公開申購扣款日:101/5/2。3.詢價圈購繳款日:101/5/4。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1/5/7。十四、主辦承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查詢。十六、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將採無實體發行。參、本公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
/*TL 13 4995 晶達光電 101/04/27 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新股暨劃撥上櫃日期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新股暨劃撥上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97.12.31發行及98.06.30發行)新股暨劃撥上櫃日期公告事項:一、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11月29日金管證字第0990065027號函核准在案,依員工認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辦理。二、茲將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原已上櫃股票:普通股30,107,2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1,072,000元整。〈二〉本次新股上櫃股票:普通股261,1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611,000元整。〈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三、新股劃撥及上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5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新發行之普通股於交付之日起上櫃買賣。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3版2.報導日期:101/04/183.報導內容:第一季是該公司業績谷底,第二季開始回升,全年毛利率可望維持在30%以上,全年業 績成長幅度,可望與工業電腦2012年平均成長幅度相當。 晶達第一季毛利率大致維持33%上下,推估晶達第一季獲利可能將較上一季減少10%至 15%,降到1,300至1,400萬元,單季EPS估近0.4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針對上述媒體報導之情事,純屬媒體臆測推估,本公司特此說明。 相關財務訊息可以進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檢視相關資訊。 (2)本公司皆依法規發佈重大訊息,請各投資人審慎參考。 6.因應措施:本公司特於101/04/18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說明,以確保投資人 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4/172.公司名稱: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3,44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34,400,00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100年12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1806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唯實際發行價格將依詢價圈購 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訂定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1年4月25日至101年4月30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1年4月26日至101年4月30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1年5月2日至101年5月3日。 (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1年5月2日。 (5)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1年5月4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1年5月7日中午12點前。 四、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101年5月8日。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101/04/18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台開大樓(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22樓)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本公司簡介暨所屬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及評估 報告補充說明事項。 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召開時間:中華民國101年4月18日(星期三)下午2:30 (2)相關資料將於法人說明會結束後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101/04/18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台開大樓(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22樓)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本公司簡介暨所屬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及評估 報告補充說明事項。 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召開時間:中華民國101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2:30 (2)相關資料將於法人說明會結束後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
1.事實發生日:101/04/102.公司名稱: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3)聯絡電話:(02)2181-1911 。
1.事實發生日:101/04/102.公司名稱: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店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7號9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00年度營業報告 (二)一0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三)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一)一00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一00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本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規則」及「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三)選舉本公司第五屆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四)解除第五屆董事、獨立董事及法人董事指派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 次應選二名獨立董事),請於101年4月20日起至101年4月30日止, 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前,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 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 提案函件』或『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 送)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 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處所: 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7號8樓 TEL: 02-8919-185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36,409,560元(每股新台幣1.2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擬議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6,637,444元,以現金發放。 (二)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900,000元,以現金發放。 (三)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2/0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440,000股。 4.每股面額:每股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1,92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8元,實際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於辦理公開銷 售前,依當時市場情況及承銷方式洽證券承銷商協調訂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16,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924,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經本公司100年股東 常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以作為上櫃前新股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如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認足,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暨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代收 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項,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函報同意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4995)申請其已公開發行普通股30,107,2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01,072,000元,於其依規定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銷售,俟承銷完畢符合股權分散標準後得列為上櫃股票乙案。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25)日下午召開第六屆第二十九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 日期:民國100年11月25日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25)日下午召開第六屆第二十九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為落實投資人保護及強化證券商結構型商品銷售管理制度,增訂證券商銷售客製化結構型商品應建立內部審查機制,通過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 為強化證券商債券買賣風險管理及維護債券市場交易秩序,通過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債券附條件買賣交易細則」、「公司債暨金融債券買賣辦法」、「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暨債券換股權利證書買賣辦法」、「附認股權有價證券買賣辦法」並增訂「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相關規定;另討論通過基因國際生醫恢復櫃檯買賣案及外國發行人 Inmax Holding Co., Ltd(KY駿吉)、?美生物科技、燦星國際旅行社、外國發行人Jul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 (茱莉國際)、晶達光電、艾恩特精密工業等6家申請股票上櫃案。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17)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日期:民國100年11月16日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17)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時資本額三億零一百零七萬二仟元,董事長為李英珍,推薦證券商係永豐金證券、台灣工銀證券及福邦證券。 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之營業收入為566,250仟元,稅前純益為74,971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2.40元。100年前三季之營業收入為412,982仟元,稅前純益為29,939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0.82元。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0/08/05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99/09/03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申請上櫃作業需求。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0/08/315.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期間99/07/01~100/06/30
民國 100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9649 37298 去年同期 7370 56600 增減金額 2279 -19302 增減百分比 30.92 -34.10 本年累計 76656 301532 去年累計 79925 330175 增減金額 -3269 -28643 增減百分比 -4.09 -8.68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訂定其組織規程及選任成員1.發生變動日期:100/07/2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張鴻基/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獨立董事:滕萬生/亞元科技獨立董事董事:陳文源/研揚科技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依據「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應訂立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及為落實公司治理並健全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18~101/06/178.新任生效日期:100/07/2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100年4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60,149,600元分派現金股利。貳、現金股利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股配發新台幣1.99784769元,經董事會訂於100年7月2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參、停止過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0年7月17日為除息基準日,依法自100年7月13日起至100年7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息之權利。肆、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5/06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計新台幣60,149,6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7/115.最後過戶日:100/07/12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13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7/178.除權(息)基準日:100/07/179.其他應敘明事項:如發放前遇有現金增或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等導致普通股股數增加時,則股東之配息比例,按配息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依比例再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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