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長個人遭起訴案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0/04/082.發生緣由:本公司現任鮑泰鈞董事長個人於100年4月8日收受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遭指控違反證券交易法於93年至95年累積溢付款項供集福公司作為資金調度。然因偵查機關未詳予調查事實,疏漏眾多文書物證,致使鮑董事長個人遭獲起訴,將待審判司法還其清白。3.因應措施:關於溢付款項起訴事實發生於多年前,本公司多年前早已妥適處理,鮑董事長遭起訴之個案,對本公司營運及獲利不會發生重大影響。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