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100年股東常會案(補受理1%以上股東提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北區學士路257號12樓 本公司大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99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99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報告。(2)公司章程修正案(3)改選董監事案。(4)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東提案及董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受理期間為100/04/25∼100/05/05下午四點前,以送(寄)達為憑,受理地點為台中市北區學士路257號12F股務室收,電話(04)2205-6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