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福建長泰福華電子有限公司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0/04/1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福建長泰福華電子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60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福建長泰福華電子有限公司短期營運資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擔保品。(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560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8446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融資合約到期還款(2)日期:融資合約簽約日起一年到期還款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0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