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召開本公司一百年股東常會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一百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8公告內容:依據:公司法、證交法等相關法規及本公司一百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八日 (星期二) 上午九時三十分。貳、開會地點:桃園市龜山擴大工業區興隆路四號(本公司活動中心)。參、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三、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肆、其他應公告事項: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百年四月三十日起至一百年六月二十八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必請於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四月二十九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電話O二-二五八六五八五九 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2.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會三十日前寄送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補發。3.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日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電話:O三-三六一一一四一 地址:桃園市龜山擴大工業區興隆路4號),並副知證基會。4.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99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並以3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00年4月30日至100年5月10日止,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地址(電話:O三-三六一一一四一 地址: 桃園市龜山擴大工業區興隆路4號)。5.有關股東會符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書面提案相關內容,將於股東常會40日前召開董事會通過並另行公告。6.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