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精測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3/12/3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漢朝,現任本公司董事長,曾任光世代建設開發(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世欽,曾任本公司監察人及擔任中華投資(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中華投資(股)公司改派代表人,重新選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4/01/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1/14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壹、本公司103年11月14日董事會決議申請興櫃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貳、本公司辦理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一、本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28,002,02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80,020,22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1月6日起至104年1月13日止。(二)全面換票基準日:104年1月10日。(三)新股換發日期:自104年1月14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B.請備妥下列文件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a)全部舊票。(b)填妥本公司所寄發之股票換發暨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c)尚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換發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遺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五、股票換發處所:(一)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二)辦理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1樓。(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電話:(02)2504-8125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七、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11/14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壹、本公司103年11月14日董事會決議申請興櫃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貳、本公司辦理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一、本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28,002,02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80,020,22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1月6日起至104年1月13日止。(二)全面換票基準日:104年1月10日。(三)新股換發日期:自104年1月14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B.請備妥下列文件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a)全部舊票。(b)填妥本公司所寄發之股票換發暨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c)尚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換發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遺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五、股票換發處所:(一)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二)辦理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1樓。(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電話:(02)2504-8125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七、特此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三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等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3/11/14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三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等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開會日期:103年12月31日二、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三、開會地點:桃園縣平鎮市工業三路15號四、會議召集事由:1.宣布開會2.主席致詞3.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辦法」案。4.選舉事項:增選監察人一人案。5.臨時動議6.散會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12/02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12/31七、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依公司法第32條許可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有關”行為之重要內容”公告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103/11/1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佑吉總經理,黃水可副總經理,林承銳技術長,李鑫垚總工程師,許憶萍財會協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相同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與各經理人任職於本公司之任期相同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103年11月14日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1/142.發生緣由:為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完成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設置。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民國103年11月14日董事會通過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以落實公司治理、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由蘇志正先生、詹文男先生、張世潔先生擔任。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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