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威光電(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7/182.公司名稱:創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4年股東會年報第33頁部分內容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104年度年報修正後檔案(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5/05/312.重要決議事項:一、決議通過之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元。二、決議通過之討論事項(1)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改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3)訂定本公司「監察人職權範疇規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5/313.股東會召開地點:集思台大會議中心洛克廳(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104年度營運狀況報告案。(二)監察人審查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三)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報告案。二、承認事項:(一)承認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二)修改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三)訂定本公司「監察人職權範疇規則」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5/31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股東會提案。但以一項為限,股東提案受理時間自105年3月25日起至105年4月6日止,且提案內容應以300字(含標點符號)為限。受理處所:創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119號10樓)。
1.事實發生日:105/03/162.公司名稱:創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5年3月16日董事會決議,擬按本公司章程規定分派本公司 104 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3,745,516 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2,247,310 元,均以現金分派之。(2)以上決議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3/16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0,00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發生變動日期:104/10/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白金隆 曾任本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李三良 現任國立台灣科技大學電子系教授(2)黎昌州 曾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3)曹先進 曾任商周集團管理處副總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增選獨立董事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3/05/23 ~ 106/05/227.新任生效日期:104/10/2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3/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10/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白金隆 曾任本公司董事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增選監察人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669974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8.新任生效日期:104/10/28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4/10/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獨立董事 李三良(2)獨立董事 黎昌州(3)獨立董事 曹先進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得為自己或他人為投資或經營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或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類似之相關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檢視新任董事目前任職之職務,並無競業之情形,故本案不予討論。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102.公司名稱:創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蘇迪勒颱風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並無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062.公司名稱:創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司於104/08/06召開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如下:一、104年度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二、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提請 討論。三、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四、擬辦理資本公積彌補累積虧損案,提請 討論。五、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櫃)前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認股案, 提請 討論。六、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提請 討論。七、本公司增選獨立董事三席,暨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及受理相關事宜, 提請 討論。八、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九、增選本公司監察人案,提請 討論。十、擬訂定本公司104年股東臨時會開會時間、地點、召集事由,提請 討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06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4/10/28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4.召集事由: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改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2)選舉本公司獨立董事三席、監察人一席。(3)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4)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案。(5)辦理本公司「資本公積彌補累積虧損」案。(6)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櫃)前公開承銷、 原股東放棄認購案。(7)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9/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10/28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十七條之規定獨立董事選舉採 候選人提名制度。(2)增選之獨立董事其任期與原任董事相同至106年5月22日止。(3)股東會停止過戶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名獨立董事名單。(4)應檢附資料:被提名人姓名、學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 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5)股東提名受理期間及受理處所如下: 受理期間:自民國104年9月18日至民國104年9月29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 午五點。 受理處所:創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地址:新北市寶中路119號6樓)(6)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名,檢核提名股東相關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查, 並函覆股東。
1.發生變動日期:104/07/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白金隆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申請上市(櫃)之董監席次規劃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5/23~106/05/22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4年7月27日接獲辭職書;生效日期為104年10月20日。
1.事實發生日:104/07/212.公司名稱:創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第31頁資料。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7/062.公司名稱:創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公告104年06月營業收入金額中,因加總時疏失未加計當月其他金額9仟元及銷貨退回及折讓16千元,造成誤差,擬更正原06月份營業收入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訊並重新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前:06月營業收入淨額34,685仟元更正後:06月營業收入淨額34,678仟元
1.事實發生日:104/06/112.公司名稱:創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度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第18頁之期末待彌補虧損數字誤植為-8,應為-8,430。6.因應措施:於104年股東常會議事錄補充更正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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