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全電訊(上)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2主旨:(補充)公告召開本公司一0一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4/23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2/2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4/23公告內容: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0一年股東常會公告主旨:召開本公司一0一年股東常會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101年2月1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4月23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2樓之2。三、會議召集事由:(一) 報告事項:1.一00年度營業狀況。2. 監察人審查一00年度決算表冊。(二) 承認事項:1. 一00年度決算表冊。2. 一00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 修訂公司章程。(四) 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如欲於一0一年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其受理處所為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3樓之1本公司公關暨法務處,受理期間為101年2月14日至101年2月24日止。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1年2月24日起至101年4月2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2月23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七、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0/12/16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從缺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邱裕昌/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異動原因:因公司營運需求,經董事會通過任命邱裕昌先生為新任總經理 6.新任生效日期:100/12/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0/11/02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方更生,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任冠生,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因方董事長個人健康因素辭任,於董事會中選任新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0/11/0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0/11/02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進泰,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5.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因素辭任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0/10/2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方更生,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待11月2日董事會推舉5.異動原因:因方董事長個人健康因素辭任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長辭任自一百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1.事實發生日:100/08/29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0/08/29(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12,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2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10元(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5%,計1,800,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發行新股之85%計10,2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辦理現金增資計劃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處理之。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凱悌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院相關文書案號:97年度重訴字第120號2.事實發生日:100/05/2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民國100年5月20日收受法院來函本公司與被告間請求債務不履行訴訟第一審勝訴判決書。訴訟標的為新臺幣貳仟零玖拾萬壹仟零玖拾壹元。4.處理過程:已委請台灣律師協同處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若被告未上訴,應給付本公司新臺幣貳仟零玖拾萬壹仟零玖拾壹元,及自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新臺幣伍拾肆萬捌仟零捌元由被告負擔。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康舒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院相關文書案號:99年度訴字第4566號2.事實發生日:100/05/2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民國100年5月9日收受法院來函本公司與被告間損害賠償事件第一審敗訴判決書,訴訟標的為新台幣3,105,314元整。4.處理過程:已委請台灣律師近期內將進行第二審上訴。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股東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康舒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法院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2.事實發生日:100/05/2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96年8月10日開始向被告購買輸電適配器(PLC)產品,並轉售予第三買受人,後經其陸續通知本公司該產品出現安全性瑕疵問題,經本公司與第三買受人雙方多次協商及委請鑑定該產品後,確定系爭產品確實存有安全性瑕疵因此回收產品,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4.處理過程:已請律師協同處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向被告先一部請求新台幣壹億元整。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4公告內容: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00年股東常會公告主旨:召開本公司一00年股東常會依據:公司法、証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一00年四月一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OO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2樓之2三、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1. 九十九年度營業狀況。2. 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二) 承認事項:1. 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2. 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三) 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如欲於一00年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其受理處所為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十號三樓之一,受理期間為一00年四月十八日至四月二十八日止。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00年四月二十六日起至一00年六月二十四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一00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七、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0/02/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康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進泰康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啟聰康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莊銓正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依據公司法第一九七條規定在任期中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二分之一時,董事自然解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7/06/23~100/06/237.新任生效日期:100/3/1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96.96%9.其他應敘明事項:將於100/3/18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0/03/1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2/1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3/18公告內容: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公告主旨:召開本公司一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依據:公司法、証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一00年一月二十四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OO年三月十八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8號地下1樓(湯城文化會館)三、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無(二) 討論事項(一):1. 公司章程修正案。2.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案。3.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取得與處分資產作業程序」修正案。4.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程序」修正案。(三)選舉董監事事項:(四) 討論事項(二):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五) 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00年二月十七日起至一00年三月十八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一00年二月十六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六、特此公告。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8年度除權除息及增資配股基準日 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定日期:99/07/162.除權及除息類別: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紅利:新台幣30,000,000元  A.股票股利24,000,000元 (面值1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40股)B.現金股利6,000,000元(每仟股配發100元) (2)員工紅利:新台幣 4,426,000元  A.股票股利2,062,200元(發行股數計140,000股), 每股面值 10元,以98年簽證財報淨值每股計新台幣  14.73元,溢價發行B.現金股利2,363,800元4.除權息交易日:99/08/035.最後過戶日:99/08/046.停止過戶起始日:99/08/057.停止過戶截止日:99/08/098.除權息基準日:99/08/099.其他應?明事項:依據本公司99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9年07月09日金管證發字第 0990035557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主旨: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決定配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99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8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現金股利每仟股新台幣100元;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08月09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99年08月05日至08月0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99年09月14日(星期二),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主旨: 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增訂討論事項)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3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0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31 公告內容: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一日 康字(99)第003號主旨: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增訂討論事項) 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九年三月十二日、九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二、 開會地點: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五段六0九巷八號地下一樓(湯城文化會館)三、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1、 九十八年度營業狀況2、 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二) 承認事項:1、 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2、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 修正公司章程案2、 修正內部控制制度「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3、修正內部控制制度「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如欲於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其受理處所為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3樓之1(本公司公關暨法務處),受理期間為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九十九年四月二日。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日起至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九年四月一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七、特此公告。
主旨: 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3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0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31 公告內容: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十二日 康字(99)第001號主旨: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九年三月十二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五段六0九巷八號地下一樓(湯城文化會館)三、 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1、 九十八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二) 承認事項:1、 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2、 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正公司章程案 (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如欲於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其受理處所為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3樓之1(本公司公關暨法務處),受理期間為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九十九年四月二日。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日起至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九年四月一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七、特此公告。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之裁處案 一、裁罰時間:99年1月19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方更生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 四、違反事實理由: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全電訊公司)於98年10月22日新增對 ATIN TEC COM. E SERV. DE INFORMATICA E TELEFONIA LTDA. (下稱L公司)資金貸與計新臺幣(以下同)22,768千元且達康全電訊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2%以上,且康全電訊公司資金貸與L公司之總額達96,197 千元,其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已達康全電訊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以上,惟康全電訊公司未於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內公告,遲至98年11月19日始公告,核未符「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3款,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內辦理不定期公告申報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就康全電訊公司前開違規行為,核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24萬元。
主旨: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98年5月26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盈餘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75,000,000元,發行新股7,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10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53221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並奉經濟部98年11月24日經授商字第 09801271900號函准予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已發行股票 : 普通股5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25,000,000 元(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票 : 普通股7,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5,000,000元。(三)股票簽證機構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地址 :台北巿中山區吉林路100號11樓 電話 :02-2522-9133(四)股票過戶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 02-2181-1911(五)本次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三、本次增資新股預訂於98年12月17日起開始發放,敬請各股東填具本公司寄發之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領。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主旨: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決定配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98年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7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現金股利每仟股新台幣311.9048元;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98年11月11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98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98年12月17日(星期四),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主旨: 取消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公告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公司98年10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取消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案.二.公告事項:(1)因本公司截至98年10月28日止尚未登錄興櫃買賣,為利股東持股轉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取消97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及相關事項.(2)本公司97年6月19日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之內容,亦同時取消作業並恢復原股票之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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