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和資訊(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9/08/06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提升股東權益與投資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返還股本,茲訂定民國99年8月16日為減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35,685,300元,銷除股份3,568,53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8274號函核准在案。(二)本公司99年8月6日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8月16日為減資基準日,並向台北市政府商業處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1、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1)本次換發之股票,計普通股23,790,203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237,902,030元。(2)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3,568,530股,計新台幣35,685,300元,為提昇每股盈餘、每股淨值及投資報酬率。(3)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20,221,67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2,216,730元。(4)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按「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減少之,每仟股換發850股(即每仟股銷除150股)減資比率為15%;減資後股數將以每股新台幣10元計算返還各股東,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以股票面額按比例發放現金代之(折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並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股票面額認購該等畸零股。2、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3、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9年10月6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99年10月7日至民國99年10月11日。(3)減資換股基準日:民國99年10月11日。(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99年10月22日起,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5)新股買賣期:民國 99 年 10 月 22 日。自新股買賣日起,原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4、換發新股票手續:(1)本公司本次減資全面換發新股,全部採用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2)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將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新股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票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5、股票換發處所: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電話:(02)2389-29996、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7、本計劃書經董事會核准後,如遇有變更之情事,將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程序。
1.事實發生日:99/07/01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3.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報紙公告及各別通知。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辦理。說明如下:一、本公司經99年6月23日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會中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提升股東權益與投資報酬率,故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二、本公司目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4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為237,902,030元,本公司擬以退還現金予股東方式辦理減少資本計35,685,300元,預計銷除股份3,568,530股。預計每股依面額壹拾元計算退還股款。本公司減資後預計實收資本額為202,216,730元,減資比例15%。惟減資基準日前如有因辦理增資等情事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時,前述實際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現金,以減資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之。三、本現金減資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原股東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按減資比例分別計算,每仟股約換發850股(即每仟股約減少150股,全部採實體發行),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以股票面額按比例發放現金代之(折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股票面額認購該等畸零股。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依最新法令規定而逕行辦理該等事宜。本公司嗣後若辦理增資等情事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減資比例與每股退還現金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四、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聲明,逾期未表示異議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9/06/23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內容:1.股東會日期:99/06/23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通過現金減資股本發回作業案3.討論事項:同意解除本公司有關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4.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5.其它應敘明事項 :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735,874元,董監事酬勞547,175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6/232.發生緣由:本公司營運獲利正值穩定成長階段,現金尚稱充裕,為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增加股東資金運用效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現金予股東。3.因應措施:一.減資金額:新台幣35,685,300元二.消除股份:3,568,530股三.減資比率:15%四.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02,216,730元五預定股東會日期:99/06/23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經股東會決議通過進行現金減資作業本公司目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4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為237,902,030元,為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增加股東資金運用效率,本公司擬以退還現金予股東方式辦理減少資本計35,685,300元。預計每股依面額壹拾元計算退還股款。本公司減資後預計實收資本額為202,216,730元,減資比例15%。惟減資基準日前如有因辦理增資等情事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時,前述實際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現金,以減資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之。(2)本現金減資案經本次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原股東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按減資比例分別計算,每仟股約換發850股(即每仟股約減少150股,全部採無實體發行),預計銷除股份3,568,530股,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以股票面額按比例發放現金代之(折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股票面額認購該等畸零股。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依最新法令規定而逕行辦理該等事宜。本公司嗣後若辦理增資等情事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減資比例與每股退還現金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股東會決議日:99/06/2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林隆奮(2)董事:楊啟新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098/06/26~101/06/2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林隆奮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林隆奮董事:精業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精誠精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精誠勝龍信息系統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精誠恆逸軟件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上海精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法人代表)、四方精創資訊(深圳)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法人代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精業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地址:天津華苑產業區開海泰發展五道海泰綠色產業基地G座519-531室。(2)精誠精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漕溪北路396號匯智大廈裙樓8-9樓。(3)精誠勝龍信息系統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車公庄西路乙19號華通大廈15層。(4)精誠恆逸軟件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漕溪北路396號匯智大廈裙樓8-9樓。(5)上海精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上丰西路55號8幢4層。(6)四方精創資訊(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中二路軟體園二期12棟402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精業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營業項目:電子與信息技術及產品的開發、生產、銷售,系統集成及相關技術諮詢服務。(2)精誠精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營業項目:資料處理服務業、資訊供應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國際貿易業。(3)精誠勝龍信息系統有限公司營業項目:研究、開發、生產計算機軟硬件、信息系統集成、銷售自產產品、提供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培訓與轉讓。(4)精誠恆逸軟件有限公司營業項目:軟體經銷與解決方案、網路通訊設備增值分銷業務及提供網路整體解決方案與服務業務。(5)上海精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營業項目:計算機軟件技術的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銷售自產產品、其它印刷(零件印刷)。(6)四方精創資訊(深圳)有限公司營業項目:計算機軟體、計算機服務(系統、數據服務,維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之母公司轉投資公司,本公司之母公司按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3/242.發生緣由: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現金股利:擬不配發股利。(2)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735,874元,董監事酬勞547,175元。(3)擬配發員工紅利股票之股數佔盈餘轉增資比率:不適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3/2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4二.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3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光復南路102號13樓會議室(華視光復大樓)四.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及財務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之決算表冊報告。(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2)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辦理現金減資案。(5)其他議案。(四).其他討論事項: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五).臨時動議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5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3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自民國99年4月16日至99年4月26日為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2).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台北市光復南路102號13樓,採郵寄者信封封面請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1.董事會決議日:99/03/2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1)董事:林隆奮(2)董事:楊啟新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監察人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林隆奮。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林隆奮董事:精業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精誠精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北京精誠亞太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法人代表)精誠勝龍信息系統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精誠恆逸軟件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上海精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法人代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精業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地址:天津華苑產業區開海泰發展五道海泰綠色產業基地G座519-531室。(2)精誠精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漕溪北路396號匯智大廈裙樓8-9樓。(3)北京精誠亞太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88號首都時代廣場四層402室。(4)精誠勝龍信息系統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車公庄西路乙19號華通大廈15層。(5)精誠恆逸軟件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漕溪北路396號匯智大廈裙樓8-9樓。(6)上海精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上丰西路55號8幢4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精業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營業項目:電子與信息技術及產品的開發、生產、銷售,系統集成及相關技術諮詢服務。(2)精誠精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營業項目:資料處理服務業、資訊供應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國際貿易業。(3)北京精誠亞太科技有限公司營業項目:資料處理服務業、資訊供應服務業、零售業及顧問服務等。(4)精誠勝龍信息系統有限公司營業項目:研究、開發、生產計算機軟硬件、信息系統集成、銷售自產產品、提供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培訓與轉讓。(5)精誠恆逸軟件有限公司營業項目:軟體經銷與解決方案、網路通訊設備增值分銷業務及提供網路整體解決方案與服務業務。(6)上海精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營業項目:計算機軟件技術的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銷售自產產品、其它印刷(零件印刷)。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之母公司轉投資公司,本公司之母公司按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3/242.發生緣由:本公司營運獲利正值穩定成長階段,現金尚稱充裕,為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增加股東資金運用效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現金予股東。3.因應措施:一.減資金額:新台幣35,685,300元二.消除股份:3,568,530股三.減資比率:15%四.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02,216,730元五預定股東會日期:99/06/23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進行現金減資作業本公司目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4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為237,902,030元,為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增加股東資金運用效率,本公司擬以退還現金予股東方式辦理減少資本計35,685,300元。預計每股依面額壹拾元計算退還股款。本公司減資後預計實收資本額為202,216,730元,減資比例15%。惟減資基準日前如有因辦理增資等情事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時,前述實際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現金,以減資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之。(2)本現金減資案經本次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訂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原股東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按減資比例分別計算,每仟股約換發850股(即每仟股約減少150股,全部採無實體發行),預計銷除股份3,568,530股,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以股票面額按比例發放現金代之(折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股票面額認購該等畸零股。(3)本次現金減資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後,擬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依最新法令規定而逕行辦理該等事宜。本公司嗣後若辦理增資等情事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減資比例與每股退還現金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98/10/06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宏守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暨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楊世忠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經理5.異動原因: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改派董事法人代表,原擔任之董事長職務自然解任,本公司於今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推舉新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98/10/0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10/0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宏守/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暨總經理。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高添水/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隆奮/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啟新/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代表人改派。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0,293,144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8/06/26~101/06/257.新任生效日期:98/10/01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0%。9.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改派,董事長自動解任,將於法定期限內召開董事會推舉新任董事長。
1.事實發生日:98/06/26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七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內容:1.股東會日期:98/06/26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分派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選舉事項:董監事任期屆期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案4.討論事項:同意解除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有關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6.其它應敘明事項 :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259,678元,董監事酬勞451,936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6/2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職 稱 姓 名 簡 歷------ --------------------------------- ------------------------董事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宏守 精誠(股)公司執行長董事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巫廉紳 本公司總經理董事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世忠 精誠(股)公司副總經理董事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葉毓平 精誠(股)公司副總經理董事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啟光 精誠(股)公司副總經理董事 周鐘麒 台灣電訊網路服務(股)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監察人 漢茂投資展業(股)公司代表人:賴建華 精誠(股)公司副總經理監察人 漢茂投資展業(股)公司代表人:鍾志群 精誠(股)公司協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職 稱 姓 名 簡 歷------ --------------------------------- ------------------------董事 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宏守 精誠(股)公司執行長董事 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巫廉紳 本公司總經理董事 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世忠 精誠(股)公司副總經理董事 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賴建華 精誠(股)公司副總經理董事 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高添水 精誠(股)公司副總經理監察人 漢茂投資展業(股)公司代表人:鍾志群 精誠(股)公司協理監察人 漢茂投資展業(股)公司代表人:蔡俊雄 精誠(股)公司副總經理4.異動原因:董監事任期屆期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職 稱 姓 名 持有股數------ --------------------------------- ------------------------董事 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宏守 4,155,708董事 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巫廉紳 4,155,708董事 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世忠 4,155,708董事 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賴建華 4,155,708董事 精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高添水 4,155,708監察人 漢茂投資展業(股)公司代表人:鍾志群 1,549,472監察人 漢茂投資展業(股)公司代表人:蔡俊雄 1,549,472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5/06/23~98/06/227.新任生效日期:98/06/26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98/06/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長:陳宏守(2)董事:楊世忠(3)董事:賴建華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8/06/26~101/06/2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1)董事長:陳宏守(2)董事:楊世忠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陳宏守:精業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精誠精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2)楊世忠:北京精業勝龍信息系統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精業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地址:天津華苑產業區開海泰發展五道海泰綠色產業基地G座519-531室。(2)精誠精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漕溪北路396號匯智大廈裙樓9樓。(3)北京精業勝龍信息系統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車公庄西路乙19號華通大廈15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精業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營業項目:電子與信息技術及產品的開發、生產、銷售,系統集成及相關技術諮詢服務。(2)精誠精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營業項目:資料處理服務業、資訊供應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國際貿易業。(3)北京精業勝龍信息系統有限公司營業項目:研究、開發、生產計算機軟硬件、信息系統集成、銷售自產產品、提供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培訓與轉讓。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之母公司轉投資公司,本公司之母公司按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8/06/26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宏守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宏守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98/06/26董事會推選陳宏守先生續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98/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民國 98 年 05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58,233 56,217 去年同期 36,897 33,272 增減金額 21,336 22,945 增減百分比 57.83 68.96 本年累計 315,303 364,954 去年累計 297,725 305,227 增減金額 17,578 59,727 增減百分比 5.90 19.57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1.事實發生日:98/03/13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受全球景氣不佳的影響,國內外資本市場走勢跌宕,於98年3月13日召開董事會決議向櫃買中心申請撤銷興櫃股票櫃檯買賣,經董事會考量整體營運規劃及顧及股東權益,擬調整原訂上櫃時程規劃,並暫緩上櫃輔導暨撤銷於興櫃市場股票掛牌買賣,並終止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23,790,203股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俟適當時機,再重新規劃股票掛牌事宜。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之次十五日起終止買賣。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光復南路100號9樓會議室(華視大樓後棟大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七年度營業財務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七年度之決算表冊報告。(3)報告本公司與精融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精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事宜。(4)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本公司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2)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分派承認案。(3)修訂公司章程案。(4)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三.選舉事項(1)選舉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1)解除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有關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自民國98年4月21日至98年4月30日為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二.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台北市光復南路102號13樓,採郵寄者信封封面請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1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現金股利:擬不配發股利。(2)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259,678元,董監事酬勞451,936元。(3)擬配發員工紅利股票之股數佔盈餘轉增資比率:不適用。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1/132.公司名稱: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執行長 吳啟光先生,因個人生涯規劃,擬於98年1月31日離職。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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