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特(未)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12/24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9/02/11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28號R1(優勢領航企業總部頂樓會議廳)4.召集事由:(壹)、討論事項:(一)、九十九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二)、修訂「公司章程」案(三)、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貳)、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1/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2/1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者,徵求人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於股東臨時會開會23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345號2樓),並副本通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二.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開會日23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開會通知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查詢,電話:(02)2181-1911。三.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得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newmops.tse.com.tw)。四.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進行辦理過戶手續。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GILROY ENTERPRISES PTE LTD股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GILROY ENTERPRISES PTE LTD 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98/12/24~98/12/24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3,620,450股,每股面額新加坡幣1元每單位價格:新加坡幣1.52元交易總金額:新加坡幣5,503,084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HUAN HSIN HOLDINGS LTD及3位自然人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交付條件:投審會核准後將股款一次匯付交易相對人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定方式: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參考GILROY ENTERPRISES PTE LTD 97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每股淨值,及會計師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金額:新加坡幣5,503,084元持股比例:43%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5.68%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股東權益比例:30.16%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59,251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1.取得GILROY ENTERPRISES PTE LTD及間接取得昆山達鑫電子有限公司、 昆山達鑫電腦有限公司及Heisei(BVI) Limited 股權 2.長期投資為本公司本業之延伸 3.挹注獲利,創造股東最佳利益15.每股淨值(A):45.11元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主旨: 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增資股票發放暨上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98年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股東股息紅利 15,122,83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1,512,283股(其中普通股股票股利1,268,563股,私募普通股股票股利243,720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8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9023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98年10月15日經授商字第098332495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其中普通股股票股利擬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98年11月6日起上櫃買賣。二、茲將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1、已發行股數及金額:普通股28,190,3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281,903,000元。2、本次增資股數及金額:普通股1,268,56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12,685,630元。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4、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98年11月6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已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並同意採用帳簿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該增資新股於發放日即撥入貴股東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請逕至開戶證券商處登摺;未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轉撥作業。(私募普通股採實體方式發行,屆時敬請 貴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領取單」加蓋原留印鑑,親臨或郵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四、特此公告。
主旨: 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98年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股東股息紅利15,122,83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1,512,283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8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9023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2)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3)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4)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5)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6)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7) F401010 國際貿易業。(8)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9)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10)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11) 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12)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13)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14)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5) I501010產品設計業。(16) IF04010非破壞檢測業。(17)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定股份總額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336,063,000元分為33,606,3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新店市寶橋路235巷5號1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87年2月12日,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98年6月25日。(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股東股息紅利15,122,83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1,512,283股,每股面額10元,其發行條件如下:1、股東股息紅利15,122,8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512,283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45股。2、依前項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數,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之次日起五日內自行與其他股東拼湊成整數,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之畸零數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之。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351,185,830元,分為35,118,583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登錄及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私募股採實體方式發行)三、除前述盈餘增資配發新股外,本公司於98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0.05元,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0.0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現金股利預計於98年10月1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四、茲訂定98年9月26日為增資配股及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98年9月22日起至98年9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98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17時0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掛號郵寄者以98年9月2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五、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8/2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0.05元,股票股利0.45元4.除權(息)交易日:98/09/185.最後過戶日:98/09/2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2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268.除權(息)基準日:98/09/269.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以憑辦裡分派股息及配發新股事宜。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8/2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0.05元,股票股利0.45元4.除權(息)交易日:98/09/185.最後過戶日:98/09/2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2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268.除權(息)基準日:98/09/269.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以憑辦裡分派股息及配發新股事宜。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1.事實發生日:98/07/172.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委由專業機構代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務作業自九十八年八月十五日起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以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辦理,電話:〈○二〉二一八一一九一一。
1.股東會日期:98/06/25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通過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等案。(2)通過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發放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45元及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05元,並授權董事會另定除息除權基準日。二、討論事項:(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2)通過九十七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4)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5)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6)通過修訂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案。(7)選舉結果:董 事:友佳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睿緒、友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鎮宇、張高圳、陳四平、張漢鐘。監察人:藍秋姿、蔡舜仁、林漢年。(8)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股票股利15,122,830元,每股配發0.45元、現金股利1,680,320元,每股配發0.05元,及配發員工紅利2,126,901元、董監酬勞為354,484元。(2)本公司擬自97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5,122,8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1,512,283股,每仟股無償配發45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成整股,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並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發生變動日期:98/06/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張高圳、2.友佳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睿緒3.友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鎮宇、4.陳四平、5.張漢鐘。監察人:1.蔡舜仁、2.林漢年、3.藍秋姿。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張高圳、2.友佳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睿緒3.友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鎮宇、4.陳四平、5.張漢鐘。監察人:1.藍秋姿、2.蔡舜仁、3.林漢年。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將屆滿。5.異動原因:董監事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1.張高圳3,967,215股、2.友佳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睿緒8,554,883股、3.友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鎮宇391,000股、4.陳四平0股、5.張漢鐘0股。監察人:1.藍秋姿853,750股 2.蔡舜仁0股、3.林漢年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5/09/15~98/09/148.新任生效日期:98/09/15~101/09/14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98/06/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友佳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睿緒、友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鎮宇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決議,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友佳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睿緒、友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鎮宇。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友佳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睿緒擔任友訊電子設備(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網諮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友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鎮宇擔任友訊電子設備(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網諮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友訊電子設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菲拉路55號第6層A2部位、網諮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長寧區天山路641號慧谷白貓科技園1號樓八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網路設備、無線通信系統等之買賣、運輸加工、進出口代理、貿易等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25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28號R1(優勢領航企業總部頂樓會議廳)4.召集事由:(壹)、報告事項:(一)、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二)、九十七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三)、九十七年度大陸轉投資情形。(貳)、承認事項:(一)、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二)、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參)、討論事項:(一)、修訂「公司章程」案。(二)、九十七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三)、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四)、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五)、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六)、修訂「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案。(肆)、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案。(伍)、討論事項: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陸)、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4/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6/25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者,徵求人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台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二.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日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開會通知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查詢,電話:(02)25048125。三.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得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newmops.tse.com.tw)。四.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進行辦理過戶手續。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擬辦理盈餘轉增資計新台幣15,122,830元計1,512,283股,每仟股無償配發45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成整股,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並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現金股利1,680,320元,每股配發0.05元,(3)如嗣後若因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股份、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供轉換、轉讓及註銷或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發行新股,致股本總額發生變化而調整每仟股配發數額時,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相關事宜,屆時將另行公告。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配發員工紅利2,126,901元及董監酬勞354,484元。
1.事實發生日:98/02/132.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公告97年12月及98年1月營業收入資訊因商品銷售之收入統計錯誤,故予以更正。6.因應措施:更正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1)97年12月當月買賣收入原申報金額27,571仟元,更正為33,525仟元。(2)97年12月當月業務營收淨額原申報金額45,801仟元,更正為51,755仟元。(3)97年度累計營業收入淨額原申報金額919,029仟元,更正為924,983仟元。(4)98年1月當月買賣收入原申報金額31,781仟元,更正為42,378仟元。(5)98年1月當月業務營收淨額原申報金額46,903仟元,更正為57,500仟元。(6)98年度累計營業收入淨額原申報金額46,903仟元,更正為57,500仟元。
1.事實發生日:97/08/132.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6年度年報第6、16頁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補充揭露其持股比例,並重新年報檔案上傳。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九十六年股東臨時會決議私募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額度未全部發行事宜1.事實發生日:97/03/132.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96年3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於6,500,000股限額內執行普通股私募,一年內分次辦理。(2)本公司業分別於96年4月18日以每股8.5元私募普通股4,116,000股,及97年2月29日以每股9.0元私募普通股1,300,000股,合計私募5,416,000股,總金額46,686,000元。(3)剩餘1,084,000股,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分次私募之計畫,將不繼續分次辦理私募普通股,原計劃仍屬可行,且視為已收足私募普通股股款。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6/10/0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政德,自民國95年9月15日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至今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缺額4.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故請辭5.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5/09/15~98/09/146.新任生效日期:NA7.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12.5%8.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2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原有5席(其中獨立董事2席),今辭任1席,依公司法規定尚不須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1.事實發生日:96/07/122.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96/07/12(3)報導內容:有關報導本公司為被私募基金相中之併購概念股(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並非本公司所發布之訊息,純屬媒體推估臆測之報導,本公司若有引進私募基金將依規定及時揭露並辦理公告事宜。
1.事實發生日:96/01/152.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9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壹、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6/03/15貳、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28號R1。參、召集事由:1.討論事項: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案。2.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肆、停止過戶之起迄日期:96/02/14至96/03/15。伍、其他應公告事項:一.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者,徵求人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於股東臨時會開會23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台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二.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開會日15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開會通知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查詢,電話:(02)25048125。三.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得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newmops.tse.com.tw)。四.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進行辦理過戶手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1/152.私募資金來源: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以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十月十一日金管證一字第0940004469號函規定之特定人為限。3.私募股數:以普通股6,500,000股為上限。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私募總金額:以面額新台幣65,000,000元為上限,由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6.私募價格:依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市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並以不低於每股淨值七成之價格訂之,暫訂價格股為每股新台幣八.一元,實際發行價格委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訂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對其他對象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委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95/08/292.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會計師查核報告類型輸入錯誤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95年上半年會計師查核類型原公告為修正式無保留現更正公告為保留(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報告認列投資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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