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金卡(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財務、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5/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佳慧/財務會計部部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青駿/財務會計部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5/15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會計主管待董事會通過後再行公告。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財務、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5/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佳慧/財務會計部部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青駿/財務會計部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5/15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會計主管待董事會通過後再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9/27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
每股認購價格新臺幣10元,股款總額新臺幣2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訂定113年09月30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
每股認購價格新臺幣10元,股款總額新臺幣2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訂定113年09月30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3/09/18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公告本公司簽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合約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簽約日期:113/09/18
(2)委託代收股款行庫: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
(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松山分行。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公告本公司簽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合約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簽約日期:113/09/18
(2)委託代收股款行庫: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
(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松山分行。
1.事實發生日:113/09/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08月0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案,並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5625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8/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普通股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
總數之10%,2,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本公司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
其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之部分,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需求。
(1)本次增資相關作業擬如下:
A.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9月19日至113年9月23日。
B.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年9月23日。
C.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9月24日至113年9月25日。
D.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年9月26日。
E.增資基準日:113年9月30日。
F.催繳期間:113年9月26日至113年10月26日,逾期未繳款者,其認股權
利視同自動放棄。
(2)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年9月18日
(3)委託代收價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
(4)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松山分行。
(5)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
境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08月0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案,並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5625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8/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普通股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
總數之10%,2,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本公司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
其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之部分,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需求。
(1)本次增資相關作業擬如下:
A.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9月19日至113年9月23日。
B.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年9月23日。
C.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9月24日至113年9月25日。
D.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年9月26日。
E.增資基準日:113年9月30日。
F.催繳期間:113年9月26日至113年10月26日,逾期未繳款者,其認股權
利視同自動放棄。
(2)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年9月18日
(3)委託代收價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
(4)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松山分行。
(5)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
境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8/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8/6
(2) 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 發行股數:預計普通股20,000,000股內
(4)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 發行總金額:按面額預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6) 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
,預計2,000,000股內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 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 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
計18,000,000股內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本公司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
其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之部分,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需求。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依相關法令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
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
境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8/6
(2) 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 發行股數:預計普通股20,000,000股內
(4)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 發行總金額:按面額預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6) 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
,預計2,000,000股內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 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 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
計18,000,000股內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本公司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
其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之部分,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需求。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依相關法令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
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
境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3/06/2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3年5月22日第四屆第九次董事會
(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減少資本額新臺幣200,000,000元及銷除已
發行股份20,000,000股。本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6月24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46856號函准予照辦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7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新臺幣5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5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200,000,00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
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比例為28.57%。
四、減資基準日:113年6月30日。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3年5月22日第四屆第九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3年5月22日第四屆第九次董事會
(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減少資本額新臺幣200,000,000元及銷除已
發行股份20,000,000股。本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6月24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46856號函准予照辦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7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新臺幣5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5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200,000,00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
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比例為28.57%。
四、減資基準日:113年6月30日。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3年5月22日第四屆第九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5/24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中華民國113年05月22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公告。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113年05月22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
減資金額為新臺幣200,000,000元,銷除股數20,000,000股,減資比例為28.57%,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500,000,000元,發行股數50,00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
二、本案將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
本次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
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及
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減資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
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三、本公司債權人如對前述減資之決議有任何異議者,
請自即日起31日內(自中華民國113年5月25日起至113年6月24日止)
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
受理地址:臺北市內湖區瑞湖街101號3樓財務部收,
逾期未表示異議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中華民國113年05月22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公告。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113年05月22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
減資金額為新臺幣200,000,000元,銷除股數20,000,000股,減資比例為28.57%,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500,000,000元,發行股數50,00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
二、本案將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
本次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
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及
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減資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
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三、本公司債權人如對前述減資之決議有任何異議者,
請自即日起31日內(自中華民國113年5月25日起至113年6月24日止)
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
受理地址:臺北市內湖區瑞湖街101號3樓財務部收,
逾期未表示異議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2/08/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陸永偉/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傅廣仁/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本公司之關係企業相關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8/08~114/12/2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採逐一表決逐一迴避方式辦理,
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陸永偉/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傅廣仁/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本公司之關係企業相關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8/08~114/12/2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採逐一表決逐一迴避方式辦理,
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1/12/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李宗奕/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啟昌/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張家華/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張惶奇/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陳文杰/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內相同類似之關係企業相關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2/30~114/12/2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李宗奕/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啟昌/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張家華/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張惶奇/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陳文杰/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內相同類似之關係企業相關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2/30~114/12/2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1/12/3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梁玉璘/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梁玉璘/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1/12/30董事會通過聘任梁玉璘任職總經理
6.新任生效日期:111/12/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梁玉璘/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梁玉璘/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1/12/30董事會通過聘任梁玉璘任職總經理
6.新任生效日期:111/12/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1/12/2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瑞典/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宗奕/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第四屆第一次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1/12/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瑞典/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宗奕/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第四屆第一次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1/12/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12/2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瑞典/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啟昌/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華/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惶奇/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文杰/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柴佳明/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宗奕/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宗奕/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啟昌/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華/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惶奇/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文杰/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柴佳明/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義雄/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宗奕,70,000,000股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啟昌,70,000,000股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華,70,000,000股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惶奇,70,000,000股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文杰,70,000,000股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柴佳明,70,000,000股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義雄,70,000,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12/05~111/12/19
7.新任生效日期:111/12/20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重新核派,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瑞典/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啟昌/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華/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惶奇/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文杰/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柴佳明/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宗奕/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宗奕/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啟昌/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華/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惶奇/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文杰/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柴佳明/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義雄/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宗奕,70,000,000股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啟昌,70,000,000股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華,70,000,000股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惶奇,70,000,000股
董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文杰,70,000,000股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柴佳明,70,000,000股
監察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義雄,70,000,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12/05~111/12/19
7.新任生效日期:111/12/20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重新核派,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9/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仲崇經/通路事業部部經理
(2)新任者姓名:陳俊偉/通路事業部部經理
(3)異動原因:退休
(4)生效日期:111/09/01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仲崇經/通路事業部部經理
(2)新任者姓名:陳俊偉/通路事業部部經理
(3)異動原因:退休
(4)生效日期:111/09/01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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