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翔精密(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12/212.公司名稱:政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於98/09/30董事會通過替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背書保證資訊32,376仟元6.因應措施:實際替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修正為25,824仟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本公司於董事會通過全面換發新股 ,並採用無實體作業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98年8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新股並採無實體發行案。二、茲將全面換發新股事項公告如后:(一)本次全面換發普通股總股數計33,685,8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36,858,480元。(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三)股票換發時程如下: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8年10月1日至98年10月5日止。2.全面換發基準日為:民國98年10月5日。3.新股開始換發日期:民國98年10月6日。(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全面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五)換發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六)換發新股手續及應備文件:1.由於本次全面換發新股並採無實體發行,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持(1)舊股票(2)原留印鑑(3)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4)證券存摺影本,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請持(1)舊股票(2)轉讓過戶聲請書(3)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4)出受讓人若有未繳交印鑑卡須繳交印鑑卡及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受讓人股東之印鑑(6)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7)證券存摺影本, 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換發。(七)換發地點及時間:1.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4段236號3樓2.聯絡電話:(02)2326-88183.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16:30(八)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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