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翔精密(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8/16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56,009,146元(依面值分派每股新台幣1.5435元)。4.除權(息)交易日:99/08/315.最後過戶日:99/09/0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9/0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9/068.除權(息)基準日:99/09/069.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股利訂於99年9月28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2)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3)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領取。(4)前項股東紅利係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1.5435元,原99年4月21日股東會決議每股配發1.66269元,因本公司於99年5月私募普通股2,200,000股及99年8月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400,000股,導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故股東配息率而因此發生變動。
1.事實發生日:2010/08/16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在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USD1,000仟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USD9,50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USD1,000仟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研發、生產導光板、背光模組及光電、光學元器件。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RMB73,935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RMB12,032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USD8,600仟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9,600仟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85.80%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2.88%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6.10%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8,600仟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76.87%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8.42%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0.26%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6年2,355仟元97年12,013仟元98年53,699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股公司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股權投資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8/16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7441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7184(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91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809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718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係因子公司營運成長所需資金擬向銀行貸款而進行之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本公司背書保證對象為100%持股關係企業,故在徵信及擔保品方面簡化處理(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664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6501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償還銀行借款之日(2)日期:償還銀行借款之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3906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809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7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1.84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8/16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7441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7184(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91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809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718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係因子公司營運成長所需資金擬向銀行貸款而進行之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本公司背書保證對象為100%持股關係企業,故在徵信及擔保品方面簡化處理(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664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6501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償還銀行借款之日(2)日期:償還銀行借款之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3906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809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7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1.84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6/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1)總經理:李昭霈(2)副總經理:余盈德(3)副總經理:王正文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本公司之子、孫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1)總經理:李昭霈(2)副總經理:余盈德(3)副總經理:王正文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總經理:李昭霈(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政翔精密光學(廈門)有限公司董事)。(2)副總經理:余盈德(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政翔精密光學(廈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3)副總經理:王正文(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董事,政翔精密光學(廈門)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蘇州工業園區唯亭鎮垮春路5號跨春工業坊3號廠房廈門火炬高新區(翔安)產業區翔岳路35號1樓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經營各種電子零組件加工及買賣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99/06/10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98/04/01~99/03/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上櫃申請作業需求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99/06/10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9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對象募集。募集對象及金額: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漢鼎亞太大中華成長基金投資專戶金額:新台幣69,740,000元3.私募股數:2,2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69,740,000元。6.私募價格:新台幣31.70元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除有該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外,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後,應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辦理公開發行後,始得申請上市櫃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99年4月29日起至99年5月3日止。(2)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99年5月3日
1.事實發生日:99/04/2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542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5824(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136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718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136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係因子公司營運成長所需資金擬向銀行貸款而進行之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本公司背書保證對象為100%持股關係企業,故在徵信及擔保品方面簡化處理(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41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258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償還銀行借款之日(2)日期:償還銀行借款之日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99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7.70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新增背書保證為美金一佰萬元整(折合新台幣31,360千元)
1.事實發生日:99/04/2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542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5824(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136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718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136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係因子公司營運成長所需資金擬向銀行貸款而進行之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本公司背書保證對象為100%持股關係企業,故在徵信及擔保品方面簡化處理(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41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258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償還銀行借款之日(2)日期:償還銀行借款之日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99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7.70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新增背書保證為美金一佰萬元整(折合新台幣31,360千元)
1.發生變動日期:99/04/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李昭霈--政翔精密(股)公司董事長董事:盛益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姚百舟--先益電子董事兼副總董事:富鼎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茂伯投資(股)公司監察人:漢驊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洪志峰--漢鼎公司資深副總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李昭霈--政翔精密(股)公司董事長董事:盛益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姚百舟--先益電子董事兼副總獨立董事:施信佑--暨南大學副教授獨立董事:魏哲楨--台壽保投信董事長獨立董事:劉彥狄--吉茂精密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監察人:漢驊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洪志峰--漢鼎公司資深副總監察人:華凌光電(股)公司代表人廖育斌--華凌光電董事長監察人:陳貴端--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資深合夥會計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董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李昭霈 選任時持有股數:1,446,000股董事:盛益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姚百舟 選任時持有股數:3,200,000股獨立董事:施信佑 選任時持有股數:0股獨立董事:魏哲楨 選任時持有股數:0股獨立董事:劉彥狄 選任時持有股數:0股監察人:漢驊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洪志峰 選任時持有股數:1,256,632股監察人:華凌光電(股)公司代表人廖育斌 選任時持有股數:368,638股監察人:陳貴端 選任時持有股數: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6/02/08~99/02/078.新任生效日期:99/04/21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9/04/21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討論及選舉事項(1)決議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2)決議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管理辦法案。(3)決議通過申請股票上櫃案。(4)決議通過股票上櫃前首次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案。(5)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6)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董事當選名單如下:---------------------------------李昭霈盛益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姚百舟施信佑(獨立董事)魏哲楨(獨立董事)劉彥狄(獨立董事)監察人當選名單如下:---------------------------------漢驊創業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洪志峰華凌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育斌陳貴端(7)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日期:99/04/212.重要決議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董事當選名單如下:---------------------------------李昭霈 當選權數:33,179,687權盛益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姚百舟 當選權數:27,566,412權施信佑(獨立董事) 當選權數:25,829,687權魏哲楨(獨立董事) 當選權數:25,297,932權劉彥狄(獨立董事) 當選權數:23,717,327權監察人當選及當選權數名單如下:---------------------------------漢驊創業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洪志峰 當選權數:28,950,371權華凌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育斌 當選權數:26,499,056權陳貴端 當選權數:25,905,224權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99/04/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李昭霈(2)董事:盛益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姚百舟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董事:李昭霈 (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政翔精密光學(廈門)有限公司董事)(2)董事:盛益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姚百舟(WISE DEVELOPMENT GROUP LTD.董事,先益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用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李昭霈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政翔精密光學(廈門)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蘇州工業園區唯亭鎮垮春路5號跨春工業坊3號廠房廈門火炬高新區(翔安)產業區翔岳路35號1樓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經營各種電子零組件加工及買賣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99/04/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昭霈 政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昭霈 政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配合董事全面改選,經董事會ㄧ致推選李昭霈先生續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99/04/2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1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對象募集。3.私募股數:2,2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69,740,000元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31.70元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除有該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外,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後,應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辦理公開發行後,始得申請上市櫃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價依據:訂定99年4月21日為定價日,並參考「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 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參考價格為39.62元),作為定價依據。(2)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99年4月29日起至99年5月3日止。(3)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99年5月3日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9/04/0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志聰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余盈勳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內部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99/04/088.新任者聯絡電話:043606089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2010/03/10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在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USD1,250仟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USD8,25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USD1,250仟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研發、生產導光板,背光模組及光電,光學元器件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RMB73,935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RMB12,032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USD7,350仟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8,600仟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81.95%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5.36%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7.86%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7,350仟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70.04%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8.76%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49.45%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6年2,355仟元97年12,013仟元98年53,699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股公司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股權投資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紅利-現金:新台幣56,009,146元(依面值分派每股新台幣1.66269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除息基準日,屆時另行公告。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議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3,920,640元,擬全部以現金發放。董事、監察人酬勞新台幣560,092元,擬全部以現金發放。與原帳列估列數並無差異。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0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對象募集。3.私募股數:發行額度不超過柒佰萬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私募總金額: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後,預計於一年內分三次發行。6.私募價格: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及〝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孰高者作為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惟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長,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規定、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1/20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4/21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中港路二段128之2號3樓(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台中教育中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報告增訂「道德行為準則」案。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暨決算表冊案。(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1)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2)討論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管理辦法案。(3)討論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4)討論本公司股票上櫃前首次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案。四、選舉事項(1)選舉五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五、討論事項(二)(1)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2/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4/21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9年2月21日至99年4月21日。最後過戶日為99年2月20日。但因最後過戶日99年2月20日適逢春節假期,故欲辦理現場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9年2月12日(星期五)下午四點半前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掛號郵寄者以99年2月20日郵戳為憑。(2)股東提案: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受理處所:政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中港路二段128之3號13樓之2)受理期間:自99年2月10日至99年2月25日下午五點止(郵寄者以送達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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