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隆纖維公司公告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4月24日 04/24 13:50 新隆(股)公司公告經股東臨時會決議解散 1.選任石紹成會計師、林信和律師、林美倫律師為 清算人,並自2002.04.16起開始清算(解散基準日 2002.04.15)。 2.申報債權地址:台市金山南路2段2號11樓之三 (時代法律事務所-林美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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