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旭泓全球光電(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5/062.公司名稱:旭泓全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一)通過修訂本公司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s)轉換計畫。(二)聘任徐秀鈴小姐為本公司會計主管。(三)通過本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格審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5/0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秀鈴/本公司會計經理,簡歷:勝德國際研發(股)公司會計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0/05/068.新任者聯絡電話:03-990551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1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紅利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適用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不適用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新台幣4,581,437元。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無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員工紅利新台幣4,581,437元轉增資,其發行股數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為計算基礎計算之,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金發放。(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面額均為新台幣10元,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有關增資事宜俟股東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基準日,或因主管機關核示須變更時,擬提請授權董事會辦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九十九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如下(1).擬配發股東現金紅利每股0.25元,總計新台幣39,858,500元。(2).擬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4,581,437元。(3).擬配發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新台幣1,374,431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4/112.公司名稱:旭泓全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一)通過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二)通過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配案。(三)通過本公司99年度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四)通過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召開時間及地點。(五)通過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期間及場所。(六)通過本公司股票上市案申請案。(七)通過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八)通過訂定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案。(九)通過99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十)通過本公司股東常會增選獨立董事一席。(十一)通過提請股東常會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限制案。(十二)通過本公司配合股票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擬請原股東全數放棄儘先分認之權利。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一樓會議室(地址: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一路二段一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二)本公司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本公司訂定「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報告。二、承認事項第一案: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承認。第二案: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三、討論及選舉事項第一案:99年度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謹提請 討論。第二案:為配合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擬請原股東全數放棄儘先分認之權利,謹提請 討論。第三案: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謹提請 討論。第四案:擬增選獨立董事一席,提請 選舉。第五案:擬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限制案,謹提請 討論。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ㄧ及一九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ㄧ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100年股東常會議案及提名一席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2.本次股東常會凡有意提案之股東需於100年5月4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結果。提案以一項議案為限,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含文字及標點符號),否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3.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4.受理期間:100年4月25日起至100年5月4日止。5.受理處所:旭泓全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一路2段1號,電話:03-9905511)。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0/04/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戴秀如/本公司會計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簡明輝/本公司財務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0/04/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3-990551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2/172.公司名稱:旭泓全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事手冊應選董事席次誤植為7席更正為九席議事手冊第二案之2(節錄):原公告:董事及監察人應選任席次為: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2席)、監察人三席。更正:董事及監察人應選任席次為: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2席)、監察人三席。6.因應措施:已公告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0/02/2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1/2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2/25公告內容:一. 董事會決議日期:99/12/23二. 股東臨時會開會時間:民國100年2月25日上午10時30分。三. 股東臨時會開會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澤工業區利工一路2段1號(本公司大會議室)。四. 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二)討論事項:1.提前改選董事及監察人。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3.修訂公司章程。(三)選舉事項:1.選舉董事及監察人。(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之一條規定,本公司自100年1月5日起至1月14日下午五時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以書面提名獨立董事侯選人名單,並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受理處所為旭泓全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一路2段1號),電話:03-9905511,逾期恕不受理。(二)、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100年1月27日起至100年2月25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1月26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100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 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三)、開會通知書與委託書將於會前十五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四)、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 2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旭泓全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內容:壹、 本公司於99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發行無實體發行股票作業。貳、 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后:一、 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159,434,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台幣1,594,34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二、 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 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1月1日起至100年1月5日止。(二) 換股基準日:民國100年1月5日。(三) 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0年1月18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四) 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四、 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 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 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 請備妥下列文件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掛號郵寄方式辦理。(1) 全部舊票。(2)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全面換發股票申請書」。(3) 填寫「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4) 股東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5) 集保存摺封面影本。(二) 若股東持有之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除上文件外,需另檢附:1. 股東原留印鑑。2. 過戶轉讓申請書。3. 證券交易稅繳款書。4. 身份證影本乙份。5. 股東印鑑卡乙張。(三) 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四) 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五、 股務相關作業處所:(一) 股務代理部: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二) 辦理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三) 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四) 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89-2999。(五)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七、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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