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亞視覺(興)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向非關係人取得營業用不動產(補充交易總金額文字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段新興小段272地號。
建物: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13號。
2.事實發生日:113/9/24~113/9/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不超過(含)新台幣178,9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竹大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78,90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聯興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2)台內估字00010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興建自用廠房。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年09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年09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補充交易金額(B)文字說明為:不超過(含)新台幣178,900,000元。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段新興小段272地號。
建物: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13號。
2.事實發生日:113/9/24~113/9/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不超過(含)新台幣178,9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竹大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78,90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聯興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2)台內估字00010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興建自用廠房。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年09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年09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補充交易金額(B)文字說明為:不超過(含)新台幣178,900,000元。
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或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討論案
1.事實發生日:113/09/24
2.公司名稱: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為配合上市或上櫃承銷制度之相關法令規定,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辦理股票上市或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現金增資股數依送件當
時資本額與法令規定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總數10%~15%之股數由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1規定,擬請本公司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
購權,並全數提撥供本公司股票上市或上櫃前辦理公開承銷用,員工認
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
體發行。
6.因應措施: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
承銷方式、計劃項目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
客觀環境條件所改變,而有修正需要時,擬請本公司113年第
二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權宜處理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24
2.公司名稱: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為配合上市或上櫃承銷制度之相關法令規定,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辦理股票上市或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現金增資股數依送件當
時資本額與法令規定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總數10%~15%之股數由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1規定,擬請本公司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
購權,並全數提撥供本公司股票上市或上櫃前辦理公開承銷用,員工認
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
體發行。
6.因應措施: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
承銷方式、計劃項目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
客觀環境條件所改變,而有修正需要時,擬請本公司113年第
二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權宜處理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段新興小段272地號。
建物: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13號。
2.事實發生日:113/9/24~113/9/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78,9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竹大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78,90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聯興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2)台內估字00010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興建自用廠房。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年09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年09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土地: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段新興小段272地號。
建物: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13號。
2.事實發生日:113/9/24~113/9/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78,9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竹大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78,90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聯興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2)台內估字00010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興建自用廠房。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年09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年09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24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1/14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力行五路1號(本公司力行廠)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增修本公司作業辦法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申請股票上市或上櫃案,提請 討論。
2、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或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討論案,提請 討論。
3、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4、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提請 討論。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同意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許可案,提請 討論。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0/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1/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1/14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力行五路1號(本公司力行廠)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增修本公司作業辦法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申請股票上市或上櫃案,提請 討論。
2、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或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討論案,提請 討論。
3、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4、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提請 討論。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同意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許可案,提請 討論。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0/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1/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執行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3/09/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戴呈易 / 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暨執行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9/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執行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3/09/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戴呈易 / 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暨執行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9/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永續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9/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戴呈易 / 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暨執行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9/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永續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9/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戴呈易 / 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暨執行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9/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舉辦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8/2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開始時間:15時0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新竹豐邑喜來登大飯店3樓東館宴會廳III廳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一段265號3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營運成果及未來展望
4.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
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舉辦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8/2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開始時間:15時0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新竹豐邑喜來登大飯店3樓東館宴會廳III廳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一段265號3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營運成果及未來展望
4.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
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6月21日收到科管局稱全體監察人解任公文,致不合公開發行要件,經詢櫃買中心後獲回覆,本公司依規定,遵此辦理而先行申請廢止,嗣補選監察人後再行申請
1.事實發生日:113/06/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前於113年6月4日為因應公開發行而修正章程,刪除監察人
相關規定並新增審計委員會及獨立董事之設置,並送請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
簡稱科管局)變更修正章程登記(並無申請解任監察人)及申請補辦公開發行
併送登錄興櫃,本公司已於同年6月17日收訖櫃買中心之公開發行核准函與登
錄興櫃交易核准函在案,預計於113年6月25日登錄興櫃。
但113年6月21日收到科管局敘明全體監察人解任公文,並稱修正章程部分已經
刪除監察人規定,故逕行通知解任本公司全體監察人(本公司並未自行申請解
任監察人),導致本公司當下欠缺監察人,變成與申請公開發行之要件有所不
符。本公司與科管局詢洽送請登記並無解任監察人乙節,卻遭解任,因此該解
任之法律效力存有爭議,但未果;又櫃買中心認為本公司登記上已無監察人,
故不合公開發行要件,經詢櫃買中心後獲回覆,本公司依規定,遵此辦理而先
行申請廢止;本公司為合法令要件,目前預計於七月中下旬處理監察人補選及
相關章程修正作業,屆時完成監察人補選後,將立即持續進行補辦公開發行併
送登錄興櫃作業。
3.因應措施:目前預計於七月中下旬處理監察人補選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補正相關程序,至所衍生法律爭議問題,另依法處理
或訴追究責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6/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前於113年6月4日為因應公開發行而修正章程,刪除監察人
相關規定並新增審計委員會及獨立董事之設置,並送請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
簡稱科管局)變更修正章程登記(並無申請解任監察人)及申請補辦公開發行
併送登錄興櫃,本公司已於同年6月17日收訖櫃買中心之公開發行核准函與登
錄興櫃交易核准函在案,預計於113年6月25日登錄興櫃。
但113年6月21日收到科管局敘明全體監察人解任公文,並稱修正章程部分已經
刪除監察人規定,故逕行通知解任本公司全體監察人(本公司並未自行申請解
任監察人),導致本公司當下欠缺監察人,變成與申請公開發行之要件有所不
符。本公司與科管局詢洽送請登記並無解任監察人乙節,卻遭解任,因此該解
任之法律效力存有爭議,但未果;又櫃買中心認為本公司登記上已無監察人,
故不合公開發行要件,經詢櫃買中心後獲回覆,本公司依規定,遵此辦理而先
行申請廢止;本公司為合法令要件,目前預計於七月中下旬處理監察人補選及
相關章程修正作業,屆時完成監察人補選後,將立即持續進行補辦公開發行併
送登錄興櫃作業。
3.因應措施:目前預計於七月中下旬處理監察人補選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補正相關程序,至所衍生法律爭議問題,另依法處理
或訴追究責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24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監察人:錢宇萍-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龔翊瑄-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監察人解任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8/16~115/08/15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前於113年6月4日為因應公開發行而修正章程,刪除監察人相關規定
並新增審計委員會及獨立董事之設置,並送請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科
管局)變更修正章程登記(並無申請解任監察人)及申請補辦公開發行併送
登錄興櫃,本公司已於同年6月17日收訖櫃買中心之公開發行核准函與登錄
興櫃交易核准函在案,預計於113年6月25日登錄興櫃。
但113年6月21日收到科管局敘明全體監察人解任公文,並稱修正章程部分已經
刪除監察人規定,故逕行通知解任本公司全體監察人(本公司並未自行申請解
任監察人),導致本公司當下欠缺監察人,變成與申請公開發行之要件有所不
符。本公司與科管局詢洽送請登記並無解任監察人乙節,卻遭解任,因此該解
任之法律效力存有爭議,但未果;又櫃買中心認為本公司登記上已無監察人,
故不合公開發行要件,經詢櫃買中心後獲回覆,本公司依規定,遵此辦理而先
行申請廢止;本公司為合法令要件,目前預計於七月中下旬處理監察人補選及
相關章程修正作業,屆時完成監察人補選後,將立即持續進行補辦公開發行併
送登錄興櫃作業。本公司將補正相關程序,至所衍生法律爭議問題,另依法處
理或訴追究責。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監察人:錢宇萍-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龔翊瑄-星亞視覺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監察人解任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8/16~115/08/15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前於113年6月4日為因應公開發行而修正章程,刪除監察人相關規定
並新增審計委員會及獨立董事之設置,並送請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科
管局)變更修正章程登記(並無申請解任監察人)及申請補辦公開發行併送
登錄興櫃,本公司已於同年6月17日收訖櫃買中心之公開發行核准函與登錄
興櫃交易核准函在案,預計於113年6月25日登錄興櫃。
但113年6月21日收到科管局敘明全體監察人解任公文,並稱修正章程部分已經
刪除監察人規定,故逕行通知解任本公司全體監察人(本公司並未自行申請解
任監察人),導致本公司當下欠缺監察人,變成與申請公開發行之要件有所不
符。本公司與科管局詢洽送請登記並無解任監察人乙節,卻遭解任,因此該解
任之法律效力存有爭議,但未果;又櫃買中心認為本公司登記上已無監察人,
故不合公開發行要件,經詢櫃買中心後獲回覆,本公司依規定,遵此辦理而先
行申請廢止;本公司為合法令要件,目前預計於七月中下旬處理監察人補選及
相關章程修正作業,屆時完成監察人補選後,將立即持續進行補辦公開發行併
送登錄興櫃作業。本公司將補正相關程序,至所衍生法律爭議問題,另依法處
理或訴追究責。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6/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舉辦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6/2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開始時間:15時0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六福萬怡酒店 7樓超新星大宴會廳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359號7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營運成果及未來展望
4.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
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舉辦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6/2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開始時間:15時0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六福萬怡酒店 7樓超新星大宴會廳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359號7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營運成果及未來展望
4.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
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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