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晶光電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二路8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案。 (2)10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提案權: (一)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01年股東 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二路8號。 (三)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101年4月11日起至101年4月20日止。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1年4月20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上述事宜若遇必要需修訂時,擬授權由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1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王鴻鈞先生:本公司董事長(2)余清祥先生:國立政治大學教授(3)姚睿女士:國立中央大學副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16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10/1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曾莒媺 智晶光電稽核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彭慕伶 智晶光電稽核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0/10/128.新任者聯絡電話:037-58716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智晶光電(股)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7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087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民國100年7月29日園商字第1000022099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50,000,000元。(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7,000,000元。(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35,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57,000,000元。(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六)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電話:(02)2325-3800)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0年8月29日(星期一)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請股東填妥「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智晶光電(股)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公告公告內容:說明:壹、本公司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7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0878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100年05月13日董事會決議股票全面換發為無實體作業案並授權董事長另定基準日辦理全面換發事宜。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后:一、本公司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35,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57,000,000元。本次應換發之股票計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50,000,000元(不包含本公司99年度盈餘轉增資之發行新股700,000股),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無實體股票一股。二、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08月10日起至100年08月14日止。(二)全面無實體換股基準日:民國100年08月14日。(三)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0年08月19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四)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一)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二)股票簽證機構:無。五、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2.請備妥下列文件親臨本公司股務部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本公司所寄發之股票全面無實體換發聲請書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請蓋妥原留印鑑。(3)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正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六、股務相關作業處所:(一) 股務代理部: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二) 辦理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三) 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25-3800(四) 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七、特此公告相關財務報表:無。
公告序號:1主旨:智晶光電(股)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 股利新台幣52,500,000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7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087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智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F401010國際貿易業。3、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被動式有機發光顯示器(PMOLED)。(三)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0,000,000元,分為35,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二路八號。(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訂定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94年10月13日,第九次修訂於民國100年6月17日。(七)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1.自99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7,000,000元,發行新股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2.股票配發方式為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無法拼湊者,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7,000,000元,分為35,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電話:(02)2325-3800)(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當另行通知並公告。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52,5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茲經100年6月28日董事會決議及100年6月17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授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配股配息基準日,訂定日期如下:(一)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為民國100年7月24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7月20日起至100年7月2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0年7月19日下午四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電話: (02)2325-3800) 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之權利。(二)配息基準日為民國100年7月5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7月1日起至100年7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0年6月30日下午四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電話:(02)2325-380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息之權利。五、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0年7月20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六、本公司最近二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慧銘、林宜慧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盈餘分配表等公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相關公告說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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