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盛全球(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1/202.發生緣由:撤銷本公司公開發行及依法聲請破產程序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撤銷本公司公開發行案。(2)因原委託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102年2月22日終止本公司101年度財務報表查核簽證之委任。之後;本公司盡全力積極努力的尋找『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開業會計師來辦理101年度、102年度及103年上半年度等財務簽證報告。但因本公司財務處於困窘,且債權銀行無法達成償債協商的共識,而影響後續承接簽證會計師之意願。截至今日尚無法與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達成協議,願意承接本公司之財務簽證報告。因此進而影響本公司聲請重整案與投資者之投資評估的意願,以致本公司無法再繼續營運。故依據公司法第二百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公司資產淨變現價值如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董事會將依法聲請本公司破產程序。
1.發生變動日期:103/07/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耀崙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辭任監察席次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7/22_105/07/21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2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公司名稱: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3年度整字第1號2.事實發生日:103/06/1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聲請重整駁回4.處理過程:依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於103年6月5日裁定辦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於收受裁定書正本送達後10日內,依法向臺灣 桃園地方法院對103年度整字第1號函提出抗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公司名稱: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3年度整抗字第1號2.事實發生日:103/06/0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聲請對本公司緊急處分事件提起抗告。4.處理過程:依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於103年5月28日裁定辦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於收受裁定書正本送達後10日內,依法向臺灣 桃園地方法院對103年度整抗字第1號函提出抗告,並因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3年度整字第1號緊急處分期間近屆滿日,又於103年5月31日,向臺灣桃 園地方法院聲請延長緊急處分期間。7.其他應敘明事項: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於民國103年5月28日原裁定廢棄之民事 裁定如下:一、本件相對人(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有重整之可能,且目前仍正常 營運中等情,依公司法第282條之規定向本院聲請公司重整,並依同法 第287條規定,聲請於重整裁定前為緊急處分。原審准予相對人緊急處 分之聲請如原裁定主文第1、2項所示,另依職權裁定如主文第3、4項所 示,及依非訟事件法第187條第1項規定命將原裁定刊登於國內新聞紙全 國版3日等處分,固非無據。二、惟原審為本件裁定前,並未訊問利害關係人諸如債權銀行、大股東等, 業據本院查閱原審卷宗屬實,此即與非訟事件法第185條第1項準用同法 第172條第2項規定有違,則原審既未踐行訊問利害關係人之法定程序, 其程序顯有瑕疵,是原裁定尚有未洽。從而,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 ,求予廢棄,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裁定廢棄,發回原審更為適當之 處理。
公告序號:1主旨:103年度股東常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5/0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30公告內容:一、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十時。二、地點:臺灣省桃園縣新屋鄉九斗村8鄰上青埔58之12號。三、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5月2日至6月30日。四、議程:1.報告事項:(1) 一0二年營業報告書。(2) 監察人查核報告。2.承認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案。(2)102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承認案。3.討論及選舉事項(1) 討論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案,提請 核議。(2)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 核議。(3) 補選董、監事案,提請 選舉。(4)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核議。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及處所:受理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及董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29日起至民國103年5月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董監事候選人提名,凡有意提案及董監事候選人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5月9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處所: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縣新屋鄉九斗村8鄰上青埔58之12號。】
公告序號:2主旨:智盛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度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5/0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30公告內容:一、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3年4月2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二、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3年6月30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5月2日至103年6月30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臺灣省桃園縣新屋鄉九斗村8鄰上青埔58之12號。 (四)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 一0二年營業報告書。(2) 監察人查核報告。2.承認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2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1) 討論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案。(2)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選舉事項:(1)補選董事2名(含2名獨立董事)及監察人2名案。(2)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選舉事項 ○無 ●有:說明:補選董監事案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 ●採用累積投票制 ○採用全額連記法 ○其他 盈餘分配變更 ●無 ○有:說明: *預擬配發現金(股利):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元, 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股,每股配發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股,每股發放元 *特別股股利: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股 *另擬現金增資元股,認購率% *員工現金紅利:元,員工股票紅利: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員工紅利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董監事酬勞(元): *其他:無。三、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5月1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三)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四)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702-3999 (五)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5月1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5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六)其他:無。四、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2-3999)。*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02-3999)。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327桃園縣新屋鄉九斗村8鄰上青埔58之12號,財務部,電話:03- 487 1678,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2 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3 年 4 月 29 日起至民國 103年 5 月 9 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考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五、特此公告 ●完備 ○未完備:說明:
公告序號:3主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度股東常會公告-更正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5/0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30公告內容:一、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3年4月2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二、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3年6月30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5月2日至103年6月30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臺灣省桃園縣新屋鄉九斗村8鄰上青埔58之12號。 (四)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 一0二年營業報告書。(2) 監察人查核報告。2.承認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2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1) 討論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案。(2)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選舉事項:(1)補選董事2名(含2名獨立董事)及監察人1名案。(2)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選舉事項 ○無 ●有:說明:補選董監事案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 ●採用累積投票制 ○採用全額連記法 ○其他 盈餘分配變更 ●無 ○有:說明: *預擬配發現金(股利):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元, 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股,每股配發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股,每股發放元 *特別股股利: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股 *另擬現金增資元股,認購率% *員工現金紅利:元,員工股票紅利: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員工紅利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董監事酬勞(元): *其他:無。三、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5月1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三)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四)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702-3999 (五)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5月1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5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六)其他:無。四、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2-3999)。*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02-3999)。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327桃園縣新屋鄉九斗村8鄰上青埔58之12號,財務部,電話:03- 487 1678,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2 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3 年 4 月 29 日起至民國 103年 5 月 9 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考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五、特此公告 ●完備 ○未完備: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公司名稱: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2.事實發生日:103/01/28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因資金問題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案,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12月17日以102年度整字第2號裁判書駁回重整之聲請,後續本公司再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起抗告,因本公司原設址於新竹市,俟經變更為桃園縣,故依『民事訴訟第六條規定;對於設有事務所或營業所之人,因關於其事務所或營業所之業務涉訟者,得由該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必須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故於103年1月28日再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重整暨緊急處分案,以103年度整字第1號案件程序進行中。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向法院聲請重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12/1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文耀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辭職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7/22_105/07/21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公務繁忙,無法出任本公司董事
1.發生變動日期:102/11/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洪旭甫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辭職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990,905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7/22_105/07/21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公務繁忙,無法出任本公司董事
1.事實發生日:102/10/08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管理所需,將變更本公司原登記營業地址及電話變更前地址:新竹市東光路192號3樓之5。變更後地址:桃園縣新屋鄉九斗村8鄰上青埔58-12號。變更前電話:03-572 5762變更後電話:03-487 1678將於102年10月08日正式啟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
1.發生變動日期:102/09/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鄧陸光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辭職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7/22_105/07/21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公務繁忙,無法出任本公司董事
公告本公司股東因向法院申請重整事件,聲請緊急處分,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裁定公告。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符合公司法第282條規定之股東共7名。法院名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2年度整聲字第4號。2.事實發生日:102/09/1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符合公司法第282條規定之股東共7名,因向法院申請重整事件,聲請緊急處分。4.處理過程:依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於102年9月2日裁定辦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於民國102年09月2日對符合公司法第282條規定之股東共7名,因向法院申請重整事件,聲請緊急處分之民事裁定如下:一、自本裁定黏貼本院牌示處之日起九十日內,相對人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人不得行使對於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包含抵銷、提示票據或其他行使債權行為)。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對其所負債務,亦不得履行。但為維持營運所必要之履約行為及支付繼續營業所必要之經常性費用,並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規應給付員工之薪資(包括應負擔之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保險費)、退休金、資遣費者,不在此限。二、自本裁定送達之日起九十日內,對於相對人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之破產、和解或強制執行程序,應予停止。三、聲請人應將本裁定刊登於國內新聞紙全國版及海外新聞紙三日。
更正-公告本公司向法院申請重整事件,聲請緊急處分,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裁定公告。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智盛全球股份公司法院名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2年度整聲字第4號。2.事實發生日:102/09/1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向法院申請重整事件,聲請緊急處分。4.處理過程:依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於102年9月2日裁定辦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於民國102年09月2日重整事件,聲請緊急處分之民事裁定如下:一、自本裁定黏貼本院牌示處之日起九十日內,聲請人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人不得行使對於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包含抵銷、提示票據或其他行使債權行為)。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對其所負債務,亦不得履行。但為維持營運所必要之履約行為及支付繼續營業所必要之經常性費用,並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規應給付員工之薪資(包括應負擔之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保險費)、退休金、資遣費者,不在此限。二、自本裁定送達之日起九十日內,聲請人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之破產、和解或強制執行程序,應予停止。三、聲請人應將本裁定刊登於國內新聞紙全國版及海外新聞紙三日。
1.發生變動日期:102/07/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朱兆杰先生董事:劉秀鳳女士董事:蔡春雄先生監察人:洪旭甫 先生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朱兆杰先生董事:蔡春雄先生董事:林文耀先生董事:鄧陸光先生董事:姜禮坤先生監察人:洪旭甫先生監察人:張耀崙先生4.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提前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朱兆杰先生 5,682,731董事:蔡春雄先生 1,290,773董事:林文耀先生 0董事:鄧陸光先生 0董事:姜禮坤先生 116,814監察人:洪旭甫先生 990,905監察人:張耀崙先生 0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7/22_105/07/217.新任生效日期:102/07/22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大於1/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 英屬維京群島商 Technology Associates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理人:康潤生(2) 英屬維京群島商 Tekkang Management Consulting INC. 法定代理人:康潤生(3) 英屬維京群島商 Techgains Pan Pacific Corporation 法定代理人:康潤生(4) 英屬維京群島商 Techgains Global Corporation 法定代理人:康潤生(5) 英屬維京群島商 Techgains Pacific Century Fund L.P. 法定代理人:康潤生(6) 美商 Helix Micro INC. 法定代理人:康潤生(7) 薩摩亞商 Upper Glass Investment Holding S.A 法定代理人:康潤生(8) 邱德強(9) 葛建埔2.事實發生日:102/05/28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上述本公司股東此前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向臺灣新竹 地方法院聲請重整由102年度整字第1號案件受理,並聲請附帶緊急處分命令由 102年度整聲字第2號案件受理,後於102年5月28日撤回重整聲請。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公司名稱: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2.事實發生日:102/06/1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因資金問題向法院聲請重整,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以102年度整字第2號案件程序進行中。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向法院聲請重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5/282.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報載所提「爆糾紛前還賣股票給員工」及「資方積欠薪資、資遣費高達 6500萬元」為 不實事實,特此澄清。 一、本公司於100年11月份辦理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辦理,應保留發行新 股總數百分之十由公司員工承購。依本公司員工認股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由員工自行 向人事單位登記申請認購股數,人事單位彙整後呈請 董事長核決員工得認購股數。」 且提醒員工承購股票前須謹慎評估。並於該條例第二項「員工在認購前;必須謹慎評 估自身財務狀況,登記申購股數。」故;非報載所述「在爆發勞資糾紛前,還賣股票 給員工」。 二、資方積欠薪資、資遣費正確金額約為3仟9佰萬元。目前一條生產線在生產,貨品 也於5月25日出口事實在案。 三、用於接送客戶貴賓用的賓士公務車於102年4月20日董事會決議處分,所得資金全 數用於營運使用。 以上;特此澄清。 3.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7/22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5/2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7/22公告內容:一、時間:中華民國102年7月22日(星期一)上午十時。二、地點:臺灣省桃園縣觀音鄉大潭村1鄰環南路206號 會議室。三、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2年5月24日至7月22日。四、議程:1.報告事項:(1) 一0一年營業報告書。(2) 監察人查核報告。2.承認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案。(2)101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承認案。3.討論及選舉事項(1) 擬暫停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提請 核議。(2)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 核議。(3) 討論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案,提請 核議。(4) 改選董、監事案,提請 選舉。(5)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核議。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及處所:受理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擬訂於民國102年5月18日起至民國102年5月2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5月28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處所: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縣新屋鄉九斗村8鄰上青埔58之3號。】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7/22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5/2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7/22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102年7月22日(星期一)上午十時。二、開會地點:臺灣省桃園縣觀音鄉大潭村1鄰環南路206號。三、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2年5月24日至7月22日。四、議程:1.報告事項:(1) 一0一年營業報告書。(2) 監察人查核報告。2.承認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案。(2)101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承認案。3.討論及選舉事項(1) 擬暫停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提請 核議。(2)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 核議。(3) 討論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案,提請 核議。(4) 改選董、監事案,提請 選舉。(5)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核議。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及處所:受理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擬訂於民國101年5月18日起至民國101年5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01年5月22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處所:智盛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縣新屋鄉九斗村8鄰上青埔58之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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