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真科技公司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二日發文字號:環財字第九三○七○○一號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一、七六六、○四八股﹝含員工紅利二六六、○四八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總額新臺幣一七、六六○、四八○元,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九十三年七月五日證期一字第○九三○一二九一二六號函核准發行新股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環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機械設備製造業。2.電子零組件製造業。3.機械安裝業。4.機械批發業。5.電子材料批發業。6.機械器具零售業。7.電子材料零售業。8.國際貿易業。9.製造輸出業。10.機電工程顧問業。11.產品外觀設計業。12.其他工商服務業。13.除特許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三○、○○○、○○○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共計新台幣三○○、○○○、○○○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新竹工業區大同路2號。(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條件:本次增資新臺幣一七、六六○、四八○元,發行新股一、七六六、○四八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條件如下:1.本次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發行普通股一、五○○、○○○股﹝每仟股無償配發五○股﹞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二六六、○四八股,共發行新股一、七六六、○四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五○股。不足一股者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五日內自行拼湊,放棄拼湊或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三一、七六六、○四八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計三一七、六六○、四八○元。(九)股票簽證機構:聯邦商業銀行信託部。(十)增資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製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前項盈餘轉增資外,另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未分配盈餘發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三, ○○○, ○○○元暨員工紅利新台幣三三二,五五四元,股東現金股利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一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四、本公司訂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為除權除息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八十五號三樓,電話:02-33433300)辦理過戶手續。五、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三年八月十六日以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發放,郵費自股利中扣除。六、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魏興海、游萬淵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股東會通過之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七、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八、特此公告。 相關報表: 3403_2004071201_R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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