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得科技(上)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0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一、本公司於100年06月1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028,7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7348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2.F401010國際貿易業。3.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1)微型線性滑軌。(2)微型滾珠螺桿。(3)微型線性模組。(4)光電及半導體製程設備。(5)兼營與前述產品相關之國際貿易業。(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新市區大利一路3號(四)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8人(含獨立董事3名),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任期至103年6月16日。(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78,588,000元整,分為37,858,800股(含私募普通股股數0股及尚未辦理變更登記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七) 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其發行條件:1.發行新股總額:可供分配盈餘新台幣30,287,04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028,704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股式普通股。原股東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8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除權除息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其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認購之。2.發行條件: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08,875,040元整,分為40,887,504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九)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8,929,400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並委由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費由股東支付。發放日期配合增資新股授權董事長另訂之,屆時另行通知。四、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茲訂於100年09月12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09月08日起至100年09月12日停止普通股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09月07日下午4點45分前(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逕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辦理過戶,俾可享有配股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相關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8/1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30,287,040元整(每股配發新台幣0.8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80股),轉增資發行新股3,028,704股(2)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8,929,400元整(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9/065.最後過戶日:100/09/0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9/0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9/128.除權(息)基準日:100/09/129.其他應敘明事項:(1)此無償配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除權除息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行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00/08/172.公司名稱: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今日通過100年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非合併財務報表營業收入:5.74億營業毛利:1.95億營業淨利:1.48億本期淨利:1.36億稅後每股盈餘:3.58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本公司董事長 陳麗芬董事:許明哲董事:左元淮董事:鄭昇芳董事:王陳碧霞監察人:鄺希慧監察人:吳玲玲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陳麗芬董事:許明哲董事:左元淮董事:鄭昇芳董事:王陳碧霞獨立董事:王永彰獨立董事:吳中仁獨立董事:魏乃昌監察人:鄺希慧監察人:吳玲玲監察人:曾緒文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新任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陳麗芬1,689,900股董事:許明哲2,698,100股董事:左元淮428,400股董事:鄭昇芳273,000股董事:王陳碧霞343,350股獨立董事:王永彰 217,350股獨立董事:吳中仁10,500股獨立董事:魏乃昌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7/06/30~100/06/298.新任生效日期:100/06/17~103/06/16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係任期屆滿全面改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0/06/172.重要決議事項:壹、承認事項:一: 通過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二: 通過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承認案。貳、討論事項一: 通過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 通過配合本公司申請上櫃,於初次上櫃前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請 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三: 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四: 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參、選舉事項一、全面改選八席董事、三席監察人案。新任董事:陳麗芬、許明哲、左元淮、鄭昇芳、王陳碧霞新任獨立董事:王永彰、吳中仁、魏乃昌新任監察人:鄺希慧、吳玲玲、曾緒文肆、討論事項(二)一、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伍、臨時動議: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麗芬董事:許明哲董事:左元淮董事:王陳碧霞獨立董事:吳中仁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陳麗芬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陳麗芬 直得機械(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虹橋路1186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直得機械(昆山)有限公司生產加工、銷售高精密線性運動零組件及售後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0/06/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麗芬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麗芬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0/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南科液晶電視及產業支援工業區(樹谷園區)所暫編之土地編號工1-2土地2.事實發生日:100/6/16~100/6/16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為7,876.5797坪,每坪約新台幣39,480元,承購總價款為314,058,632元,包括土地售價為310,949,140元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3,109,492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台南市政府,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交易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繳款方式如下:第一期款繳3%保證金金額新台幣9,328,474元。經審查通過後,經通知須於二個月內繳第二期款97%金額301,620,666元,外加承購價1%作為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金額3,109,492元。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0年1月13日南市經區字第1000023967號公告實施南科液晶電視及產業支援工業區(樹谷園區)土地出售要點規定辦理。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0年1月13日南市經區字第1000023967號公告實施南科液晶電視及產業支援工業區(樹谷園區)土地出售要點規定辦理。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產能擴增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1.事實發生日:100/05/132.公司名稱: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1月至2月份及去年同期有關公告開立發票金額誤植,並影響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更正如下︰原申報數月份 本月開立發票總金額 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1月 22,927仟元 22,927仟元2月 15,296仟元 38,223仟元3月 23,521仟元 61,744仟元4月 31,051仟元 96,506仟元更正後申報數月份 本月開立發票總金額 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1月 25,383仟元 25,383仟元2月 16,550仟元 41,933仟元3月 23,521仟元 65,454仟元4月 31,051仟元 96,505仟元原申報數月份 去年同期開立發票總金額 去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1月 9,537仟元 9,537仟元2月 12,295仟元 21,832仟元3月 13,878仟元 35,710仟元更正後申報數月份 去年同期開立發票總金額 去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1月 10,369仟元 10,369仟元2月 12,028仟元 22,397仟元3月 13,878仟元 36,275仟元上述更正結果並不影響每月營收數字。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大利一路3號4.召集事由:A.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B.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C.討論事項(一):(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配合本公司申請上櫃,於初次上櫃前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3)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D.選舉事項:全面改選八席董事、三席監察人案。E.討論事項(二):(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F.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新台幣30,287,040元(每仟股配發80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8,929,400元(每仟股配發5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2,421,191元。(2)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807,064元。(3)99年度盈餘分配案,於民國100年6月17日召開100年股東常會提請承認。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0/04/2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建富 財務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翁煥超 財務營運協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0/4/278.新任者聯絡電話:06-505585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0/03/232.投資計劃內容:擴建南科第二期廠房及新機器設備3.預計投資投入日期:100年第2季起4.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及銀行融資5.具體目的:擴大營運規模及增加產能6.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大利一路3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三、討論事項(一):(1)配合本公司申請上櫃,於初次上櫃前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2)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八席董事、三席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九年度之盈餘分配內容尚未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俟股東常會四十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再另行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訊息公告內容:壹、依據:茲依據本公司99年09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貳、公告事項: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37,858,8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78,588,000元。二、本次換發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三、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一)換發新股基準日:訂於民國100年02月16日。(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0年02月12日至民國100年02月24日止。(三)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自民國100年02月25日起開始受理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四、自舊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一)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民國100年02月25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自民國100年02月25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劃撥。六、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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