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曦資訊整合(興)公司公告
1.股東會日期:114/06/13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
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
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
董事及獨立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董事:黃士軍
董事:林啟峰
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
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
獨立董事:朱竹元
獨立董事:葛望平
獨立董事:廖紫岑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通過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
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
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
董事及獨立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董事:黃士軍
董事:林啟峰
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
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
獨立董事:朱竹元
獨立董事:葛望平
獨立董事:廖紫岑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通過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a)董事:黃士軍
(b)董事:林啟峰
(c)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
(d)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
(e)獨立董事:朱竹元
(f)獨立董事:葛望平
(g)獨立董事:廖紫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a)董事:黃士軍/程高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長、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b)董事:林啟峰/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台企再造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董
事長
(c)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無
(d)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無
(e)獨立董事: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富宸材料國際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f)獨立董事: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歐萊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g)獨立董事:廖紫岑/佳氫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長、得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基礎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鑫傳國際多
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美雅國際勝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賽那美育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元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凱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佳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長、佳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北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佳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冠華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佳采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凱薩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長、清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佳昇休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全景
開發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大佳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佳研智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新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佳氫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佳泰國
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13~117/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
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a)董事:黃士軍
(b)董事:林啟峰
(c)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
(d)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
(e)獨立董事:朱竹元
(f)獨立董事:葛望平
(g)獨立董事:廖紫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a)董事:黃士軍/程高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長、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b)董事:林啟峰/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台企再造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董
事長
(c)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無
(d)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無
(e)獨立董事: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富宸材料國際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f)獨立董事: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歐萊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g)獨立董事:廖紫岑/佳氫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長、得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基礎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鑫傳國際多
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美雅國際勝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賽那美育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元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凱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佳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長、佳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北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佳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冠華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佳采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凱薩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長、清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佳昇休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全景
開發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大佳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佳研智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新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佳氫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佳泰國
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13~117/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
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其相關作業事宜(補充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6/13
2.發行股數:1,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臺幣:1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100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1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行新股之90%,計900,000股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41.76168223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分,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6/29
13.最後過戶日:114/06/2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6/2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9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4/07/04至114/08/04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08/05至114/08/1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年06月13日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北富邦銀行營業部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北富邦銀行安和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6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4646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
、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
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6月24日下午16時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中正
區許昌街17號11樓 壽德大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6月24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
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6/13
2.發行股數:1,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臺幣:1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100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1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行新股之90%,計900,000股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41.76168223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分,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6/29
13.最後過戶日:114/06/2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6/2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9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4/07/04至114/08/04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08/05至114/08/1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年06月13日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北富邦銀行營業部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北富邦銀行安和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6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4646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
、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
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6月24日下午16時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中正
區許昌街17號11樓 壽德大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6月24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
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13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黃士軍
(2)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
(3)董事:林啟峰
(4)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
(5)獨立董事:許士軍
(6)獨立董事:葛望平
(7)獨立董事:朱竹元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黃士軍/本公司董事長、程高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點鑽整合行銷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
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無
(3)董事:林啟峰/台企再造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獨
立董事
(4)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獨立董事:許士軍/無
(6)獨立董事: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碳中和協會理
事長
(7)獨立董事: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
事長、台灣綠沙龍永續認證協會理事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黃士軍
(2)董事:林啟峰
(3)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
(4)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
(5)獨立董事:朱竹元
(6)獨立董事:葛望平
(7)獨立董事:廖紫岑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黃士軍/本公司董事長、程高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點鑽整合行銷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
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林啟峰/台企再造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獨
立董事
(3)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無
(5)獨立董事: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
事長、台灣綠沙龍永續認證協會理事長
(6)獨立董事: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碳中和協會理
事長
(7)獨立董事:廖紫岑/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區創業楷模聯誼會
會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任期
屆滿
8.異動原因: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黃士軍/319,873股
(2)董事:林啟峰/0股
(3)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1,045,760股
(4)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3,280,910股
(5)獨立董事:朱竹元/0股
(6)獨立董事:葛望平/0股
(7)獨立董事:廖紫岑/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8/12~114/08/11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6/13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黃士軍
(2)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
(3)董事:林啟峰
(4)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
(5)獨立董事:許士軍
(6)獨立董事:葛望平
(7)獨立董事:朱竹元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黃士軍/本公司董事長、程高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點鑽整合行銷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
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無
(3)董事:林啟峰/台企再造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獨
立董事
(4)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獨立董事:許士軍/無
(6)獨立董事: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碳中和協會理
事長
(7)獨立董事: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
事長、台灣綠沙龍永續認證協會理事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黃士軍
(2)董事:林啟峰
(3)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
(4)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
(5)獨立董事:朱竹元
(6)獨立董事:葛望平
(7)獨立董事:廖紫岑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黃士軍/本公司董事長、程高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點鑽整合行銷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
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林啟峰/台企再造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獨
立董事
(3)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無
(5)獨立董事: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
事長、台灣綠沙龍永續認證協會理事長
(6)獨立董事: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碳中和協會理
事長
(7)獨立董事:廖紫岑/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區創業楷模聯誼會
會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任期
屆滿
8.異動原因: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黃士軍/319,873股
(2)董事:林啟峰/0股
(3)董事: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志鴻/1,045,760股
(4)董事: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慧敏/3,280,910股
(5)獨立董事:朱竹元/0股
(6)獨立董事:葛望平/0股
(7)獨立董事:廖紫岑/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8/12~114/08/11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6/13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13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許士軍
(2)葛望平
(3)朱竹元
4.舊任者簡歷:
(1)許士軍/無
(2)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碳中和協會理事長
(3)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台灣綠
沙龍永續認證協會理事長
5.新任者姓名:
(1)朱竹元
(2)葛望平
(3)廖紫岑
6.新任者簡歷:
(1)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台灣綠
沙龍永續認證協會理事長
(2)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碳中和協會理事長
(3)廖紫岑/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區創業楷模聯誼會會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任期
屆滿
8.異動原因: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重新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8/12~114/08/11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13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許士軍
(2)葛望平
(3)朱竹元
4.舊任者簡歷:
(1)許士軍/無
(2)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碳中和協會理事長
(3)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台灣綠
沙龍永續認證協會理事長
5.新任者姓名:
(1)朱竹元
(2)葛望平
(3)廖紫岑
6.新任者簡歷:
(1)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台灣綠
沙龍永續認證協會理事長
(2)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碳中和協會理事長
(3)廖紫岑/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區創業楷模聯誼會會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任期
屆滿
8.異動原因: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重新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8/12~114/08/11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13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13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許士軍
(2)葛望平
(3)朱竹元
4.舊任者簡歷:
(1)許士軍/無
(2)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碳中和協會理事長
(3)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台灣綠
沙龍永續認證協會理事長
5.新任者姓名:
(1)朱竹元
(2)葛望平
(3)廖紫岑
6.新任者簡歷:
(1)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台灣綠
沙龍永續認證協會理事長
(2)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碳中和協會理事長
(3)廖紫岑/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區創業楷模聯誼會會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任期
屆滿
8.異動原因: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8/12~114/08/11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13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許士軍
(2)葛望平
(3)朱竹元
4.舊任者簡歷:
(1)許士軍/無
(2)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碳中和協會理事長
(3)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台灣綠
沙龍永續認證協會理事長
5.新任者姓名:
(1)朱竹元
(2)葛望平
(3)廖紫岑
6.新任者簡歷:
(1)朱竹元/優樂地永續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台灣綠
沙龍永續認證協會理事長
(2)葛望平/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淨零排放碳中和協會理事長
(3)廖紫岑/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區創業楷模聯誼會會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任期
屆滿
8.異動原因: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8/12~114/08/11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13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6/13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黃士軍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程高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長、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曦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黃士軍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程高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長、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曦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重新推選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4/06/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黃士軍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程高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長、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曦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黃士軍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程高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長、程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諾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程曦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重新推選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4/06/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執行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4/06/0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士軍/本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兼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為配合本公司營運發展所需及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將進行組織調整,
擬自114年6月6日起不再設置執行長一職。黃士軍先生不再兼任本公司執行長職務,
仍擔任本公司之董事長暨總經理。
7.生效日期:114/06/06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執行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4/06/0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士軍/本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兼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為配合本公司營運發展所需及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將進行組織調整,
擬自114年6月6日起不再設置執行長一職。黃士軍先生不再兼任本公司執行長職務,
仍擔任本公司之董事長暨總經理。
7.生效日期:114/06/06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6/06
2.發行股數:1,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臺幣:1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100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1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之90%,計900,000股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41.76168223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分,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6/29
13.最後過戶日:114/06/2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6/2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9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4/07/04至114/08/04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08/05至114/08/1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6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4646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
、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
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6月24日下午16時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中正
區許昌街17號11樓 壽德大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6月24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
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行股數:1,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臺幣:1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100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1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之90%,計900,000股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41.76168223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分,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6/29
13.最後過戶日:114/06/2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6/2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9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4/07/04至114/08/04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08/05至114/08/1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6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4646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
、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
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6月24日下午16時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中正
區許昌街17號11樓 壽德大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6月24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
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1,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0,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
10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9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
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
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變更、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
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相關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
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1,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0,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
10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9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
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
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變更、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
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相關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
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坐落於台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二小段1、2地號
建物門牌為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十四樓(2034、2055建號)
2.事實發生日:114/4/16~114/4/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79.5911平方公尺(24.0762坪)
建物:1053.91平方公尺(318.80坪)(含二個停車位)
交易總金額:待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自然人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及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審議、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289,278,16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典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永慶房屋仲介(股)公司;待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營運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4月1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4月1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土地坐落於台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二小段1、2地號
建物門牌為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十四樓(2034、2055建號)
2.事實發生日:114/4/16~114/4/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79.5911平方公尺(24.0762坪)
建物:1053.91平方公尺(318.80坪)(含二個停車位)
交易總金額:待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自然人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及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審議、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289,278,16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典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永慶房屋仲介(股)公司;待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營運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4月1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4月1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01版報導
2.報導日期:114/04/04
3.報導內容:數位轉型整合服務廠程曦資訊(6898)積極推進AI應用,董事長黃士軍表示
,內部導入AI技術後...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報載本公司營收狀況之相關訊息內容,純屬媒
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公告財務預測或對外公開揭露任何財務預測訊息,有關本公司
財務業務等相關訊息,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報導日期:114/04/04
3.報導內容:數位轉型整合服務廠程曦資訊(6898)積極推進AI應用,董事長黃士軍表示
,內部導入AI技術後...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報載本公司營收狀況之相關訊息內容,純屬媒
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公告財務預測或對外公開揭露任何財務預測訊息,有關本公司
財務業務等相關訊息,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程高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盈餘分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740433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股利(元/股):4.039828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7,340,782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740433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股利(元/股):4.039828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7,340,782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0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0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29,62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81,76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87,25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98,98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82,72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82,72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8.4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33,53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41,25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92,28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0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29,62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81,76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87,25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98,98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82,72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82,72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8.4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33,53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41,25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92,28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3/2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96,978,85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4.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4/11
5.最後過戶日:114/04/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19
8.除權(息)基準日:114/04/1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5/0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96,978,85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4.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4/11
5.最後過戶日:114/04/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19
8.除權(息)基準日:114/04/1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5/0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0
2.增資資金來源:113年度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465,257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64,652,5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約3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一股之登記,其拼湊不足部分,改以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
止),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未來營運成長、強化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
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發放日等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要變更
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3)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依法提請董事會決議,俟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請
股東會討論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增資資金來源:113年度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465,257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64,652,5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約3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一股之登記,其拼湊不足部分,改以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
止),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未來營運成長、強化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
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發放日等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要變更
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3)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依法提請董事會決議,俟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請
股東會討論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203室(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
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之討論。股東應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
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送)達為憑,並以掛號函件寄送,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送達),受理期間自
民國114年4月6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15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前)。
受理提案處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1段1之1號10樓
程曦資訊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室
若股東逾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案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
查。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
書面就本次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提出候選人名單並提供合於法規之相關文件。請提名
股東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送)達為憑,並以掛號函件寄
送,(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送達)
,受理期間自民國114年4月6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15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前)。
受理提案處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1段1之1號10樓
程曦資訊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室
若股東逾公司公告之受理提名期間提案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
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203室(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
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之討論。股東應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
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送)達為憑,並以掛號函件寄送,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送達),受理期間自
民國114年4月6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15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前)。
受理提案處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1段1之1號10樓
程曦資訊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室
若股東逾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案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
查。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
書面就本次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提出候選人名單並提供合於法規之相關文件。請提名
股東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送)達為憑,並以掛號函件寄
送,(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送達)
,受理期間自民國114年4月6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15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前)。
受理提案處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1段1之1號10樓
程曦資訊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室
若股東逾公司公告之受理提名期間提案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
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增資配股經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0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6,978,852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3.0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6,465,257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6,978,852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3.0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6,465,257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得標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及115年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之移工諮詢保護專案客服中心及社群經營採購計畫」標案,金額約新台幣1.746億元(含稅)
1.事實發生日:114/03/1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3/1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參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及115年1955勞工
諮詢申訴專線之移工諮詢保護專案客服中心及社群經營採購計畫」標案,取得訂單金額
約新台幣1.746億元(含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營收及獲利。
10.具體目的:增加營收及獲利。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實際營收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
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3/1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參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及115年1955勞工
諮詢申訴專線之移工諮詢保護專案客服中心及社群經營採購計畫」標案,取得訂單金額
約新台幣1.746億元(含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營收及獲利。
10.具體目的:增加營收及獲利。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實際營收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
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子公司點鑽整合行銷(股)公司取得不動產相關事宜(簽訂買賣契約)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坐落於台中市北屯區水湳段1354、1368地號
建物門牌為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三段447號8樓之2(1552建號)
2.事實發生日:114/2/26~114/2/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29.7714平方公尺(約9.0058坪)
建物:513.82 平方公尺(約155.43坪)(含一個停車位)
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45,000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國信託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及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授權點鑽公司之董事長於總價金新台幣45,000千元額度內向賣方
洽談交易細節及簽屬相關文件。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45,006,000元整。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典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營運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坐落於台中市北屯區水湳段1354、1368地號
建物門牌為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三段447號8樓之2(1552建號)
2.事實發生日:114/2/26~114/2/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29.7714平方公尺(約9.0058坪)
建物:513.82 平方公尺(約155.43坪)(含一個停車位)
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45,000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國信託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及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授權點鑽公司之董事長於總價金新台幣45,000千元額度內向賣方
洽談交易細節及簽屬相關文件。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45,006,000元整。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典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營運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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