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能科技(未)公司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96/07/113.報導內容:綠能申請上市...今年可望賺逾1.5個股本...。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公佈96年度財務預測,亦未提供該報導所述資訊,報載內容係屬市場推估,本公司獲利情形應以會計師核閱或查核完竣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財務數字為準。6.因應措施: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8.5代薄膜太陽能電池模組50MW生產線相關機器設備等一批2.事實發生日:96/6/26~98/10/26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一批本批交易金額:US$74,000千元;兌換匯率預估32.80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不適用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設備5,200萬美金,產能提升技術費最高2,200萬美金。 a.簽約後30天內付設備款30%,訂金1,560萬美金。 b.設備到廠後付設備款60%;3,120萬美金。 1.設備入廠收到通知後,二週內付設備款30%;1,560萬美金。 2.設備入廠後,二個月付設備款30%;1,560萬美金。 c.測試驗收30MW完成付尾款10%;520萬美金。 d.於30MW設備裝置完成後,預計於一年內提升產能至50MW, 預計提升20MW產能,技術費2,200萬美金,以實際增 加之產能按約計價。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比價及議價,依據原廠提供之報價單及其他廠商之報價單作比價。議價後,由使用單位及採購徵得董事會同意後決定。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供生產用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4版2.報導日期:96/06/233.報導內容:綠能科技跨足薄膜太陽能電池廠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確實有發展薄膜太陽能電池的計畫,但是尚在規劃及待董事會評核的程序中。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6/132.公司名稱: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6年度現金增資原訂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96年6月5日截止,對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特再催告。6.因應措施:(1)依據公司法第142條、第266條第3項及證券交易法第33條第3項辦理,自96年6月14日起至96年7月13日止為催繳期間,尚未繳納股款之原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至全省各銀行匯款,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認股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募足之。(2)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依 貴股東認購的股數,配發股票。7.其他應敘明事項:(1)匯款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安和分行(2)匯款帳號:依原認股繳款書之匯款帳號辦理(3)收款人戶名: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匯款人繳款前請務必連絡本公司,另繳款時填寫股東本人名字,並留存聯絡電話,便於確認認股資料。(5)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向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電話02-25925252分機2386陳幸惠小姐或黃致豪先生)洽詢。
1.事實發生日:96/06/072.公司名稱: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除權(息)交易日96/06/22,更正96/6/23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6/06/0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紅利:現金股利共240,000,000元,股票股利共60,000,000元(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員工紅利4,000,000元(4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3.除權(息)交易日:96/06/224.最後過戶日:96/06/25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6/26~96/06/306.除權(息)基準日:96/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7版2.報導日期:96/05/233.報導內容:綠能將跨足薄膜太陽能市場。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目前正對跨入薄膜太陽能產品市場,可能的合作設備廠商及相關建廠計畫規劃、評估中,待有確定之訊息將再陸續公告說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6/05/22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一)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二)監察人審查九十五年度決算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承認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二)承認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 通過九十五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 通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文(議事手冊所列)。另經股東提出並覆議通過新增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案預定分派之部分,新增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一。(三) 通過擬請全體股東放棄上市時採新股承銷所公開發行之現金增資認股權利。(四) 通過擬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二屆董事及監察人,當選名單如下:新任董事: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林蔚山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林郭文艷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林和龍自然人:董事唐遠生自然人:董事陳繁雄漢友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林宗潭獨立董事王居卿獨立董事邱柏松獨立董事涂登才新任監察人:尚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監察人王隆潔獨立監察人田乾隆獨立監察人馬嘉應五、其他議案通過解除九十六年股東常會改選之新任董事有關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96/05/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蔚山董事長林郭文艷董事林和龍董事唐遠生董事陳繁雄董事林宗潭董事王居卿獨立董事邱柏松獨立董事涂登才獨立董事王隆潔監察人田乾隆獨立監察人馬嘉應獨立監察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章程規定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全數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6/05/22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蔚山先生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蔚山先生(連任)5.異動原因:提前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96/05/2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5/222.公司名稱: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22)日召開九十六年第四次董事會,會中全體董事一致推舉林蔚山先生續任董事長。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6/05/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王居卿 現職:淡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獨立董事邱柏松 現職:國立中正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獨立董事涂登才 現職:銘傳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4.異動原因:提前改選第二屆董事、監察人。5.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6.新任生效日期:96/05/227.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NA8.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常會提前改選董事及監察人其變動比率達三分之ㄧ以上。
1.事實發生日:96/05/162.公司名稱: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公告第二項之(八)第3項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45,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或放棄認股部分,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更正第二項之(八)第3項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4,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或放棄認股部分,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5/072.公司名稱: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現金增資案,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04月30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19418號函申報生效。(2)本次現金增資計5百萬股,此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額之10%,計500,000股由員工認購,員工認股辦法授權董事長核定之;餘發行總額之90%計4,5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購60股。原股東、員工有認購不足一股者由股東、員工自行拼湊,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以及員工及原股東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230元。(4)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6年5月29日。(5)普通股停止過戶期間:自96年5月25日至96年5月29日。(6)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96年6月1日至96年6月5日。(7)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8)上述作業時程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修正及為因應客觀環境需要予以修正或變更時,擬將另行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4/302.公司名稱: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95年度現金流量表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應為-302,604誤植為-605,16394年度現金流量表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應為793,232誤植為792,23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3/052.公司名稱: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董事長向董事會提出辭任執行長之兼職,獲董事會決議通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6/04/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郭瑞基;東吳大學會計系教授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原因:個人事務繁忙請辭監察人職務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5/08/21~96/06/15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監察人變動1/2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96年5月22日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1.發生變動日期:96/04/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郭瑞基;東吳大學會計系教授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原因:個人事務繁忙請辭監察人職務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5/08/21~96/06/15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1/7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96年5月22日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1.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11版2.報導日期:96/04/113.報導內容:全年營收有機會挑戰70億元,全年至少將賺進一個資本額以上。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未對營收及獲利之財務預測發表訊息。至於”全年營收有機會挑戰70億元,全年至少將賺進一個資本額以上”為媒體自行發表之估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092.增資資金來源:95年盈餘轉增資(含員工紅利轉增資)3.發行股數:6,4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64,000,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紅利增資40萬股8.公開銷售股數:450萬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認無償配發股票股利8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盈餘轉增資,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股東之持股比例分配,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改以現金分派(由股東自行拼湊成一股,未拼湊之畸零股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如因辦理現金增資而使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配股比例發生異動時,擬提請下次股東常會在上述發行金額及股份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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