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旭矽材(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9/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劉祥益/本公司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劉祥益/本公司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取得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案暨 股份轉換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0/09/08
2.公司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110年07月29日董事會通過增資發行新股與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股份轉換,並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0年10月01日,該股份轉換案業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9月08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7252號函申報生
效在案。
二、依股權評價報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及股份轉換協議書,訂定換股比例為
每1股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記名式普通股股份換發本公司新發行之
記名式普通股2.71股及現金新台幣3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計普通股
10,56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5,690,000元,本次發
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本公司發行普通股相同。
三、本次股份轉換因主管機關指示及實際作業需要而須調整後續辦理登記或其
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9/08
2.公司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110年07月29日董事會通過增資發行新股與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股份轉換,並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0年10月01日,該股份轉換案業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9月08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7252號函申報生
效在案。
二、依股權評價報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及股份轉換協議書,訂定換股比例為
每1股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記名式普通股股份換發本公司新發行之
記名式普通股2.71股及現金新台幣3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計普通股
10,56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5,690,000元,本次發
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本公司發行普通股相同。
三、本次股份轉換因主管機關指示及實際作業需要而須調整後續辦理登記或其
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十路8號
2.事實發生日:110/8/31~110/8/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 建物約696.12坪, 土地約899.94坪
每單位價格: 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933.75元
租金總金額: 每個月新台幣650,00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 新台幣36,967,19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碩禾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人: 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華旭公司)為碩禾公司
間接持股之孫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
前次移轉之所有權人: 又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權人與公司及交易相人間相互之關係: 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每月支付一次, 每次支付新台幣650,000元
付款期間: 依合約起始日起算一年(110/09/01-111/08/31), 可自動續約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華旭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及集團統籌管理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0年8月3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0年08月3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台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十路8號
2.事實發生日:110/8/31~110/8/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 建物約696.12坪, 土地約899.94坪
每單位價格: 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933.75元
租金總金額: 每個月新台幣650,00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 新台幣36,967,19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碩禾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人: 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華旭公司)為碩禾公司
間接持股之孫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
前次移轉之所有權人: 又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權人與公司及交易相人間相互之關係: 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每月支付一次, 每次支付新台幣650,000元
付款期間: 依合約起始日起算一年(110/09/01-111/08/31), 可自動續約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華旭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及集團統籌管理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0年8月3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0年08月3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及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8/1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41,13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9,567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6,5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6,147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4,18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94,54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44,75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償還銀行貸款。
(2)日期:
償還銀行貸款。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41,1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6,14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9.0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7.3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0/08/1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41,13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9,567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6,5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6,147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4,18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94,54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44,75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償還銀行貸款。
(2)日期:
償還銀行貸款。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41,1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6,14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9.0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7.3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10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8/10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1/1~110/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93,18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03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7,85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2,36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2,45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2,57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291,75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86,79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41,13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8/10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1/1~110/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93,18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03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7,85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2,36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2,45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2,57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291,75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86,79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41,13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7/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7,30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8,523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7,36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5,88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94,54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7,783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30,88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8.9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0/07/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7,30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8,523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7,36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5,88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94,54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7,783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30,88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8.9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董事會決議以股份轉換方式取得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份案。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轉換
2.事實發生日:110/7/29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旭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交易相對人係本公司以外其餘華旭公司普通股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華旭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51.85%之被投資公司
交易相對人係本公司以外其餘華旭公司普通股股東,部份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本股份轉換案依雙方議定之股份轉換契約及相關法令進行股份轉換,
經專家出具換股比例意見書;關係人條件與本公司及非關係人相同,故不影響本公司
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本公司為加強雙方更緊密的運作來提高綜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經本次股份轉換後,加速雙方產品佈局,提升集團競爭力及
經營績效,共同為股東及員工帶來正面之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經本次股份轉換後,結合雙方資源及優勢,提升集團整體績效表現,
有助於提升營運規模與獲利、增進股東權益,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
應有正面之助益。
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
1.時間:股份轉換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0年10月1日,若基準日有變更
之必要時,相關變更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決定並公告之。
2.方法:本公司預計增資發行新股暨以股份轉換及支付現金方式取得與
華旭公司除了本公司外之其餘股東普通股股份。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公司預計增資發行新股及自有資金作為對價,以華旭公司普通股1股
換發本公司普通股2.71股及現金3元。
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股份轉換案合併對價之換股比例係綜合參考民國 109 年度雙方經會計師查核
及110年5月雙方之財務報表,並參酌雙方委任之獨立專家進行之查核結果、
公司經營狀況、股票市價、每股盈餘等各種因素,並考量雙方營運狀況及未
來經營綜合效益與發展條件等因素為基礎 在合於所委任獨立專家就換股比
例之合理性所出具之意見書之前提下,協議訂定。
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吉點會計師事務所
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吳明穎會計師
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字第5986號
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獨立專家就本次換股比例及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一)碩鑽公司之股權價值評估
股權評價選擇以股價淨值法及市價法進行評價,每股股權公平價值介於新台幣
10.22~12.45元。
(二)華旭公司之股權價值評估
股權評價選擇以市場法進行評價,每股股權公平價值介於新台幣31.92元至38.34元。
(三)依上述所評估之公平價值推算,本公司與華旭公司之股份轉換換股比例介於
2.56~3.75區間,即華旭公司1股股票約可換得2.56 ~ 3.75股本公司之股票。
18.預定完成日程:
基準日暫定為110年10月1日,日後若基準日有變更之必要時,
由雙方分別召開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本公司與華旭公司均為存續公司,故不適用。
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1.碩鑽公司:鑽石線及拋光晶圓的開發、設計及銷售等業務。
2.華旭公司:再生晶圓及太陽能矽輔料為主要生產及銷售等業務。
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未有相關條件及限制,此外本次股份轉換案,本公司預計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
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
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次股份轉換案,主係本公司為提升雙方股東權益,透過整合雙方原有之資源
及優勢,共享營運規模之經濟效益,加速雙方產品佈局,提升集團競爭力及經
營績效,共同為股東權益及員工帶來正面之效益。並不影響繼續經營公司業務
之意願及發生重大事項(包含解散及下市(櫃)等)情事。
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本次股份轉換案,主係本公司為提升雙方股東權益,透過整合雙方原有之資源
及優勢,共享營運規模之經濟效益,加速雙方產品佈局,提升集團競爭力及經
營績效,共同為股東權益及員工帶來正面之效益。並不影響繼續經營公司業務
之意願及發生重大事項(包含解散及下市(櫃)等)情事。
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1.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
本公司黃文瑞董事長係以本公司法人代表名義擔任華旭公司董事
上述董事,均利益迴避討論及表決
2.贊成本案之理由為:從公司長期發展規劃來看,本股份轉換案對雙方資源將
可有效整合,符合股東最佳利益。
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1.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2.其他敘明事項:
1.本股份轉換案待華旭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及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
准後始得進行。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轉換
2.事實發生日:110/7/29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旭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交易相對人係本公司以外其餘華旭公司普通股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華旭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51.85%之被投資公司
交易相對人係本公司以外其餘華旭公司普通股股東,部份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本股份轉換案依雙方議定之股份轉換契約及相關法令進行股份轉換,
經專家出具換股比例意見書;關係人條件與本公司及非關係人相同,故不影響本公司
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本公司為加強雙方更緊密的運作來提高綜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經本次股份轉換後,加速雙方產品佈局,提升集團競爭力及
經營績效,共同為股東及員工帶來正面之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經本次股份轉換後,結合雙方資源及優勢,提升集團整體績效表現,
有助於提升營運規模與獲利、增進股東權益,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
應有正面之助益。
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
1.時間:股份轉換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0年10月1日,若基準日有變更
之必要時,相關變更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決定並公告之。
2.方法:本公司預計增資發行新股暨以股份轉換及支付現金方式取得與
華旭公司除了本公司外之其餘股東普通股股份。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公司預計增資發行新股及自有資金作為對價,以華旭公司普通股1股
換發本公司普通股2.71股及現金3元。
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股份轉換案合併對價之換股比例係綜合參考民國 109 年度雙方經會計師查核
及110年5月雙方之財務報表,並參酌雙方委任之獨立專家進行之查核結果、
公司經營狀況、股票市價、每股盈餘等各種因素,並考量雙方營運狀況及未
來經營綜合效益與發展條件等因素為基礎 在合於所委任獨立專家就換股比
例之合理性所出具之意見書之前提下,協議訂定。
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吉點會計師事務所
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吳明穎會計師
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字第5986號
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獨立專家就本次換股比例及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一)碩鑽公司之股權價值評估
股權評價選擇以股價淨值法及市價法進行評價,每股股權公平價值介於新台幣
10.22~12.45元。
(二)華旭公司之股權價值評估
股權評價選擇以市場法進行評價,每股股權公平價值介於新台幣31.92元至38.34元。
(三)依上述所評估之公平價值推算,本公司與華旭公司之股份轉換換股比例介於
2.56~3.75區間,即華旭公司1股股票約可換得2.56 ~ 3.75股本公司之股票。
18.預定完成日程:
基準日暫定為110年10月1日,日後若基準日有變更之必要時,
由雙方分別召開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本公司與華旭公司均為存續公司,故不適用。
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1.碩鑽公司:鑽石線及拋光晶圓的開發、設計及銷售等業務。
2.華旭公司:再生晶圓及太陽能矽輔料為主要生產及銷售等業務。
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未有相關條件及限制,此外本次股份轉換案,本公司預計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
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
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次股份轉換案,主係本公司為提升雙方股東權益,透過整合雙方原有之資源
及優勢,共享營運規模之經濟效益,加速雙方產品佈局,提升集團競爭力及經
營績效,共同為股東權益及員工帶來正面之效益。並不影響繼續經營公司業務
之意願及發生重大事項(包含解散及下市(櫃)等)情事。
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本次股份轉換案,主係本公司為提升雙方股東權益,透過整合雙方原有之資源
及優勢,共享營運規模之經濟效益,加速雙方產品佈局,提升集團競爭力及經
營績效,共同為股東權益及員工帶來正面之效益。並不影響繼續經營公司業務
之意願及發生重大事項(包含解散及下市(櫃)等)情事。
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1.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
本公司黃文瑞董事長係以本公司法人代表名義擔任華旭公司董事
上述董事,均利益迴避討論及表決
2.贊成本案之理由為:從公司長期發展規劃來看,本股份轉換案對雙方資源將
可有效整合,符合股東最佳利益。
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1.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2.其他敘明事項:
1.本股份轉換案待華旭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及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
准後始得進行。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1.發生變動日期:110/07/2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世蔚(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甘炯耀(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林博文(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世蔚(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甘炯耀(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林博文(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董事會重新委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6/28~110/07/20
8.新任生效日期:110/07/29~113/07/20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世蔚(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甘炯耀(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林博文(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世蔚(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甘炯耀(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林博文(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董事會重新委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6/28~110/07/20
8.新任生效日期:110/07/29~113/07/20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0/07/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繼明/集團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文瑞/本公司董事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集團規劃
7.生效日期:110/07/2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0/07/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繼明/集團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文瑞/本公司董事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集團規劃
7.生效日期:110/07/2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7/21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之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繼明、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瑞、吳錫坤、李瑞珠、羅世蔚
甘炯耀、林博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陳繼明
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瑞
獨立董事:羅世蔚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陳繼明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瑞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創碩(鹽城)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羅世蔚
合肥頎中封測技術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合肥奕斯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越溪街道塔韻路188號塔韻廣場
13層1301室01-04工位(集群登記)
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創碩(鹽城)能源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合肥頎中封測技術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區新站工業物流園內A組團E區宿舍樓15幢
合肥奕斯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區合肥綜合保稅區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制程調試技術服務業
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制程調試技術服務業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線材生產製造與銷售業
創碩(鹽城)能源有限公司:電池模塊、電池組及電池部件組裝
合肥頎中封測技術有限公司:從事集成電路產品及半導體專用材料開發生產
、封裝和測試、銷售及售後服務。
合肥奕斯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從事電子專用材料、元件及組件的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除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
間接轉投資公司,其餘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繼明、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瑞、吳錫坤、李瑞珠、羅世蔚
甘炯耀、林博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陳繼明
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瑞
獨立董事:羅世蔚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陳繼明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瑞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創碩(鹽城)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羅世蔚
合肥頎中封測技術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合肥奕斯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越溪街道塔韻路188號塔韻廣場
13層1301室01-04工位(集群登記)
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創碩(鹽城)能源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合肥頎中封測技術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區新站工業物流園內A組團E區宿舍樓15幢
合肥奕斯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區合肥綜合保稅區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制程調試技術服務業
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制程調試技術服務業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線材生產製造與銷售業
創碩(鹽城)能源有限公司:電池模塊、電池組及電池部件組裝
合肥頎中封測技術有限公司:從事集成電路產品及半導體專用材料開發生產
、封裝和測試、銷售及售後服務。
合肥奕斯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從事電子專用材料、元件及組件的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除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
間接轉投資公司,其餘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0/07/21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新任董事如下:
董事:陳繼明
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公司 代表人:黃文瑞
董事:吳錫坤
董事:李瑞珠
獨立董事:羅世蔚
獨立董事:甘炯耀
獨立董事:林博文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
(2)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新任董事如下:
董事:陳繼明
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公司 代表人:黃文瑞
董事:吳錫坤
董事:李瑞珠
獨立董事:羅世蔚
獨立董事:甘炯耀
獨立董事:林博文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
(2)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繼明、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瑞、吳錫坤、李瑞珠、羅世蔚
甘炯耀、林博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陳繼明
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瑞
獨立董事:羅世蔚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陳繼明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瑞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創碩(鹽城)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羅世蔚
合肥奕斯偉封測技術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合肥奕斯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越溪街道塔韻路188號塔韻廣場
13層1301室01-04工位(集群登記)
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創碩(鹽城)能源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合肥奕斯偉封測技術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區新站工業物流園內A組團E區宿舍樓15幢
合肥奕斯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區合肥綜合保稅區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制程調試技術服務業
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制程調試技術服務業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線材生產製造與銷售業
創碩(鹽城)能源有限公司:電池模塊、電池組及電池部件組裝
合肥奕斯偉封測技術有限公司:從事集成電路產品及半導體專用材料開發生產
、封裝和測試、銷售及售後服務。
合肥奕斯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從事電子專用材料、元件及組件的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除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
間接轉投資公司,其餘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繼明、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瑞、吳錫坤、李瑞珠、羅世蔚
甘炯耀、林博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陳繼明
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瑞
獨立董事:羅世蔚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陳繼明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瑞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創碩(鹽城)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羅世蔚
合肥奕斯偉封測技術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合肥奕斯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越溪街道塔韻路188號塔韻廣場
13層1301室01-04工位(集群登記)
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創碩(鹽城)能源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臺山路108號
合肥奕斯偉封測技術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區新站工業物流園內A組團E區宿舍樓15幢
合肥奕斯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區合肥綜合保稅區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蘇州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制程調試技術服務業
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制程調試技術服務業
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線材生產製造與銷售業
創碩(鹽城)能源有限公司:電池模塊、電池組及電池部件組裝
合肥奕斯偉封測技術有限公司:從事集成電路產品及半導體專用材料開發生產
、封裝和測試、銷售及售後服務。
合肥奕斯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從事電子專用材料、元件及組件的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除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
間接轉投資公司,其餘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7/2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世蔚(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甘炯耀(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林博文(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世蔚(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甘炯耀(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林博文(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6/28~110/07/20
8.新任生效日期:110/07/2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世蔚(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甘炯耀(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林博文(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世蔚(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甘炯耀(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林博文(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6/28~110/07/20
8.新任生效日期:110/07/2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7/2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自然人董事及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繼明/本公司董事長
(2)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文瑞/碩禾電子材料(股)總經理
(3)董事:賴欣儀/閎鼎資本董事總經理
(4)獨立董事:羅世蔚/頎邦科技(股)公司資深副總暨財務長
(5)獨立董事:甘炯耀/國立清華大學材料科學工程系副教授
(6)獨立董事:林博文/國立台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商學研究所教授
4.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繼明/本公司董事長
(2)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文瑞/碩禾電子材料(股)總經理
(3)董事:吳錫坤/總太集團集團主席
(4)董事:李瑞珠
(5)獨立董事:羅世蔚/頎邦科技(股)公司資深副總暨財務長
(6)獨立董事:甘炯耀/國立清華大學材料科學工程系副教授
(7)獨立董事:林博文/國立台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商學研究所教授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7.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陳繼明/3,880,000股
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文瑞/36,658,046股
董事:吳錫坤/1,982,668股
董事:李瑞珠/0股
獨立董事:羅世蔚/0股
獨立董事:甘炯耀/0股
獨立董事:林博文/0股
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6/28~110/07/20
9.新任生效日期:110/07/21
10.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1.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2.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4.其他應敘明事項:否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自然人董事及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繼明/本公司董事長
(2)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文瑞/碩禾電子材料(股)總經理
(3)董事:賴欣儀/閎鼎資本董事總經理
(4)獨立董事:羅世蔚/頎邦科技(股)公司資深副總暨財務長
(5)獨立董事:甘炯耀/國立清華大學材料科學工程系副教授
(6)獨立董事:林博文/國立台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商學研究所教授
4.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繼明/本公司董事長
(2)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文瑞/碩禾電子材料(股)總經理
(3)董事:吳錫坤/總太集團集團主席
(4)董事:李瑞珠
(5)獨立董事:羅世蔚/頎邦科技(股)公司資深副總暨財務長
(6)獨立董事:甘炯耀/國立清華大學材料科學工程系副教授
(7)獨立董事:林博文/國立台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商學研究所教授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7.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陳繼明/3,880,000股
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文瑞/36,658,046股
董事:吳錫坤/1,982,668股
董事:李瑞珠/0股
獨立董事:羅世蔚/0股
獨立董事:甘炯耀/0股
獨立董事:林博文/0股
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6/28~110/07/20
9.新任生效日期:110/07/21
10.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1.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2.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4.其他應敘明事項:否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0/07/21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繼明/碩鑽材料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文瑞/碩鑽材料法人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
「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7.新任生效日期:110/07/2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繼明/碩鑽材料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文瑞/碩鑽材料法人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
「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7.新任生效日期:110/07/2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7/2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世蔚(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甘炯耀(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林博文(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將於近期董事會委任後另行公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董事會將另行委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6/28~110/07/20
8.新任生效日期:尚未委任
9.其他應敘明事項:將於最近期董事會委任後,另行公告。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羅世蔚(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甘炯耀(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林博文(獨立董事)/碩鑽材料獨立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將於近期董事會委任後另行公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董事會將另行委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6/28~110/07/20
8.新任生效日期:尚未委任
9.其他應敘明事項:將於最近期董事會委任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7/12
2.公司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10年06月資金貸與明細表資訊”累計至本月最高餘額”誤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0年6月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鹽城碩鑽電子有限公司資金貸與
累計至本月最高餘額205,885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0年6月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鹽城碩鑽電子有限公司資金貸與
累計至本月最高餘額238,203仟元。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10年06月資金貸與明細表資訊”累計至本月最高餘額”誤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0年6月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鹽城碩鑽電子有限公司資金貸與
累計至本月最高餘額205,885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0年6月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鹽城碩鑽電子有限公司資金貸與
累計至本月最高餘額238,203仟元。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7/0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吳錫坤/本公司董事
4.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6.異動原因: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董事一職當然解任。
7.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6/28~110/07/21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1.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2.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將於110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
(2)本公司於110/07/07得知自然人董事於110/06/18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
持股之二分之一。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吳錫坤/本公司董事
4.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6.異動原因: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董事一職當然解任。
7.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6/28~110/07/21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1.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2.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將於110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
(2)本公司於110/07/07得知自然人董事於110/06/18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
持股之二分之一。
更正7/1代子公司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告向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之事實發生日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台山路108號
2.事實發生日:110/6/30~110/6/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23,359平方公尺,折合約7,066.1坪
每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人民幣9.17元,折合台幣39.84元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人民幣214,303元,折合台幣931,147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3,508,48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人民幣171,442元,
折合新台幣744,915元(110/7/1-112/6/30)
付款期間:依合約起始日起算二年(110/7/1-112/6/30),可自動續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及集團統籌管理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6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因本使用權資產為108年1月1日前已存在之租賃契約,
本次為原交易簽訂之相關契約變更。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台山路108號
2.事實發生日:110/6/30~110/6/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23,359平方公尺,折合約7,066.1坪
每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人民幣9.17元,折合台幣39.84元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人民幣214,303元,折合台幣931,147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3,508,48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人民幣171,442元,
折合新台幣744,915元(110/7/1-112/6/30)
付款期間:依合約起始日起算二年(110/7/1-112/6/30),可自動續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及集團統籌管理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6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因本使用權資產為108年1月1日前已存在之租賃契約,
本次為原交易簽訂之相關契約變更。
代子公司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告向鹽城碩禾 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台山路108號
2.事實發生日:110/7/1~110/7/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23,359平方公尺,折合約7,066.1坪
每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人民幣9.17元,折合台幣39.84元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人民幣214,303元,折合台幣931,147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3,508,48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人民幣171,442元,
折合新台幣744,915元(110/7/1-112/6/30)
付款期間:依合約起始日起算二年(110/7/1-112/6/30),可自動續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及集團統籌管理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6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因本使用權資產為108年1月1日前已存在之租賃契約,
本次為原交易簽訂之相關契約變更。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江蘇省鹽城市經濟開發區五台山路108號
2.事實發生日:110/7/1~110/7/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23,359平方公尺,折合約7,066.1坪
每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人民幣9.17元,折合台幣39.84元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人民幣214,303元,折合台幣931,147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3,508,48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鹽城碩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人民幣171,442元,
折合新台幣744,915元(110/7/1-112/6/30)
付款期間:依合約起始日起算二年(110/7/1-112/6/30),可自動續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及集團統籌管理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6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因本使用權資產為108年1月1日前已存在之租賃契約,
本次為原交易簽訂之相關契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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