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裕慶-KY(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6/2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113/06/25~113/07/01
(2)承銷價:每股新臺幣138元
(3)公開承銷數:5,528千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0千股
(5)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0.00%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臺幣0千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113/06/25~113/07/01
(2)承銷價:每股新臺幣138元
(3)公開承銷數:5,528千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0千股
(5)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0.00%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臺幣0千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6/2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143,000股, 競價拍賣
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20.00 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 每一
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新台幣
184.69 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38元; 總募資金額為新台幣
1,054,192,92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 113年06月21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143,000股, 競價拍賣
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20.00 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 每一
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新台幣
184.69 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38元; 總募資金額為新台幣
1,054,192,92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 113年06月21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6/1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資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6月18日截止
,若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提醒於催繳期間完成繳款。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一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6月19日
起至113年7月19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 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六家庄
分行暨全臺各分行辦理繳款, 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 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
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資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6月18日截止
,若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提醒於催繳期間完成繳款。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一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6月19日
起至113年7月19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 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六家庄
分行暨全臺各分行辦理繳款, 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 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
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1.事實發生日:113/06/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確定承銷價格)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143,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61,43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113年5月2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7751號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定為每股新台幣
120.00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 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184.69元,高於最低承
銷價格之1.15倍, 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138.00元發行。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確定承銷價格)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143,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61,43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113年5月2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7751號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定為每股新台幣
120.00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 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184.69元,高於最低承
銷價格之1.15倍, 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138.00元發行。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發生緣由:
依據『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十條規定,公告本公
司簽訂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專戶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 113/06/03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2.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六家庄分行
(2.2)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
(3)委託存儲價款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青埔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依據『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十條規定,公告本公
司簽訂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專戶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 113/06/03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2.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六家庄分行
(2.2)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
(3)委託存儲價款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青埔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發生緣由: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告並申報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 (02)6636-556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告並申報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 (02)6636-556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43,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61,43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5月2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7751號申報生效在
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將保留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10%(615,000股)由
員工優先認購,其餘股數為配合辦理上市需要,將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法第
28-1條規定及本公司2023年8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
認購,並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
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
辦法」規定辦理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6,143,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
61,430,000 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定為每股新臺幣120.00元,依投標
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
1.1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臺幣138.0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之必要,暨其他未盡
事宜之處亦同。
五、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3年6月13日至113年6月18日
2.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6月7日
3.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6月18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年6月19日至113年6月20日中午12:00前
5.增資基準日:113年6月21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
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43,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61,43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5月2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7751號申報生效在
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將保留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10%(615,000股)由
員工優先認購,其餘股數為配合辦理上市需要,將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法第
28-1條規定及本公司2023年8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
認購,並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
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
辦法」規定辦理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6,143,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
61,430,000 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定為每股新臺幣120.00元,依投標
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
1.1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臺幣138.0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之必要,暨其他未盡
事宜之處亦同。
五、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3年6月13日至113年6月18日
2.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6月7日
3.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6月18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年6月19日至113年6月20日中午12:00前
5.增資基準日:113年6月21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
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5/31
2.發生緣由: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年5月31日
(2)召開業績發表會之時間:12時00分
(3)召開業績發表會地點: 統一證券13樓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13樓)
(4)業績發表會擇要訊息: 受邀參加統一綜合證券舉辦之「 2024居家產業研討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年5月31日
(2)召開業績發表會之時間:12時00分
(3)召開業績發表會地點: 統一證券13樓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13樓)
(4)業績發表會擇要訊息: 受邀參加統一綜合證券舉辦之「 2024居家產業研討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5/24
2.發生緣由:
(1)召開業績發表會之日期: 113年5月24日
(2)召開業績發表會之時間: 14時30分
(3)召開業績發表會地點: 台北君悅酒店3樓凱悅廳一區(台北市松壽路2號)
(4)業績發表會擇要訊息: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
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第三條舉辦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1)召開業績發表會之日期: 113年5月24日
(2)召開業績發表會之時間: 14時30分
(3)召開業績發表會地點: 台北君悅酒店3樓凱悅廳一區(台北市松壽路2號)
(4)業績發表會擇要訊息: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
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第三條舉辦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發生緣由:
(1)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 X 段X X 小段土地):
土地標示: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421地號。
建物標示: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8681建號。
建物門牌: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29號十一樓及車位。
(2) 事實發生日:
113/5/13~113/5/13
(3) 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
額:
土地: 59.23平方公尺,折合17.92 坪
建物: 664.51平方公尺,折合201.01 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20,800,000元
(4)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
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建物交易相對人:中悅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交易相對人: 自然人
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
(5)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 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
情形):
不適用
(8)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
項:
買賣雙方所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規定付款。
(9)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
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酌目前市場價格及與賣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公正第三方獨立估價機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20,868,610元
(11) 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青塘
(12) 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
(13) 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
否或不適用
(14)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
否或不適用
(15)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 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 億城開發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經紀費用: 依合約支付
(21)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不動產做為公司自用辦公處所
(22)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24) 董事會通過日期:
本公司董事會於113年5月13日 通過
(25)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113年5月13日 同意通過
(26) 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7)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8) 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9) 其他敘明事項:
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1)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 X 段X X 小段土地):
土地標示: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421地號。
建物標示: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8681建號。
建物門牌: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29號十一樓及車位。
(2) 事實發生日:
113/5/13~113/5/13
(3) 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
額:
土地: 59.23平方公尺,折合17.92 坪
建物: 664.51平方公尺,折合201.01 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20,800,000元
(4)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
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建物交易相對人:中悅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交易相對人: 自然人
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
(5)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 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
情形):
不適用
(8)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
項:
買賣雙方所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規定付款。
(9)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
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酌目前市場價格及與賣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公正第三方獨立估價機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20,868,610元
(11) 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青塘
(12) 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
(13) 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
否或不適用
(14)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
否或不適用
(15)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 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 億城開發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經紀費用: 依合約支付
(21)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不動產做為公司自用辦公處所
(22)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24) 董事會通過日期:
本公司董事會於113年5月13日 通過
(25)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113年5月13日 同意通過
(26) 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7)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8) 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9) 其他敘明事項:
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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